第八十二章(第3/3頁)
“混賬,還不是你說要子承父業——”
在這樣的混亂中,新上任的知縣大人年紀輕輕、一派鎮定,有條不紊地主持秩序,將罪責證據一樣一樣拋出,很快塵埃落定。
百姓們對焦家積怨已久,見他們父子這般狼狽,紛紛在衙門外歡呼叫好,甚至有人感恩戴德地磕起頭來。
謝知秋一拍驚堂木,算是對焦家父子有了定論。
不過,這個時候,還有一個人在堂前安靜地跪著,並未起身,等著知縣下判決。
那就是媚兒。
——妻告夫,雖屬實,仍須徒刑二年。
這條《刑統》的規定,始終懸在她額前,如同未落下的斬首刀。
媚兒是在獨自研究如何才能扳倒焦家時,得知方朝還有這種法律的。
不難想象,制定此條的官老爺們定下這條規則的時候,心裏想的是自己的妻子,也怕的是自己的妻子跑去衙門告他們。
枕邊人知道這麽多秘密,而盲婚啞嫁娶回家的人,本來也沒有感情基礎,他們對妻子也未必有多好,如果不掌握一些威嚇的手段,怎麽敢確保自己的安全?又怎麽能肆無忌憚地在家裏作威作福呢?
焦子豪敢將這麽大的秘密都透露給媚兒知道,大約也是有十足的自信拿捏這些沒有背景的姑娘,更料定對方沒有膽子冒著失去依仗、自己也要坐牢的風險來與他同歸於盡。
歷此一役,媚兒也不想當初那麽天真了,她知道自己做了什麽,就勢必要承擔後果。
蕭知縣是個好官,但是再怎麽好的官,又怎麽可能真正站在她的立場上,明白這一條條例壓在頭上意味著什麽呢?
最多也就是稱贊她勇氣可嘉,然後在監獄裏對她好點罷了。
媚兒閉上眼睛,等待宣判。
但是,等了很長時間,沒有聽到拍驚堂木的聲音。
那“蕭知縣”反而在斟酌之後,從堂上走下來。
媚兒奇怪地睜開眼,然後,就見“蕭知縣”從袖中摸出一把小匕首,朝她指來——
媚兒有點害怕,下意識地躲閃,但下一刻,就見那匕首探到她頸後,媚兒的脖子一涼,忽然覺得整個腦袋都輕了起來。
原來是多年長發被斷,青絲落在地上。
謝知秋道:“女子告夫,按律本當判兩年徒刑。不過本官念你心懷正義,且焦家妻妾,不少並非自願嫁入焦家,認為按律施刑,未免過重。
“東漢末年,曹阿瞞曾有割發代首之典故,想來以這一頭青絲,代這兩年徒刑,應當足夠了。”
媚兒一愣。
接著,她看到謝知秋對她使眼色。
媚兒連忙俯身磕頭,叩謝知縣大人大恩大德。
圍觀的百姓正沉浸在焦家父子要被正法的喜悅之中,且本來就沒幾個人懂律法,只覺得是惡有惡報、善有善報的大快人心結局,自顧自歡呼起來。
有一兩個念過書的書生看上去對此有點意見,但還沒來得及說出口,就被巨大的人聲淹沒。在這種人人都對判決十分滿意的氛圍裏,兼之是知縣本人做的主,他們就算有一些死腦筋的想法,這會兒也不太敢說出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