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詭迷心竅(第2/2頁)
‘可惜還沒有來得及實驗,不確定危害性到底有多大。
哪怕志述上說的再明白,這終究是一件能自己殺人的【詭物】。
待會兒還是小心盯著點,一旦情況不對就立刻收回來就是了。’
於是,打定了主意的王遠“下意識”地捏住了袖袋,仿佛是害怕身上僅有的財產被人發現。
卻弄巧成拙,成了此地無銀三百兩。
“什麽東西?拿出來!”
看到他的小動作,那軍漢直接動手一把扯開了他的衣袖。
頓時,一線金光漏了出來。
特別是在金色的夕陽照耀下,亮得有些晃眼。
而在這幾個差役的眼中,第一眼看到的似乎是一塊金燦燦的骨頭,但第二眼,就全都變成了一錠拳頭大的金元寶。
這一錠起碼有五十兩!
頓時,他們的眼睛都泛起了點點金光,然後又飛速染上了一抹血色。
“我的!滾開!”
為首的疤臉一把將那“金元寶”搶在了手中,也不再說什麽十兩銀子的事情了,用力將王遠遠遠推了出去。
自己死死盯著手中的金錠,滿臉迷醉之色。
“我的,金元寶,好寶貝!我的,誰也不給!”
但是這個時候,卻有第二只手、第三只手、第四只手……同樣情不自禁地抓了上來。
“給我!讓我保管!”
“我管賬目,懂算數,給我才對!”
“……”
鏘!
寒光一閃,刀疤臉軍漢面對爭搶竟悍然拔刀,二話不說一刀砍死了最前面的那個同僚。
其他差役見狀也不含糊,紛紛動刀爭搶金錠。
“放下!”
“給我拿來!!!”
一時間,這裏慘叫連連,肢體橫飛,鮮血流了一地。
附近的行人更是尖叫著四散奔逃。
【志述】
姓名:詭物·羅刹詭骨(主人王遠)
生平:由《小生死簿》度化【詭物·人面畫皮】後留下的殘渣,同為【詭物】卻保留了太多的雜亂負面知識,野性難馴,難以自用。
基礎的能力為:【詭迷心竅】。
一、針對普通人時,【羅刹詭骨】能放大對方心中的欲望,變成對方心中最渴望的東西。
讓人想要不計一切代價得到它,別人哪怕只是看一眼都是罪,然後身不由己化作它的傀儡,福、祿、壽三火被漸漸吸幹。
二、針對術道中人時,雖然不會使人癲狂,卻也會被當做某種珍貴的法器,再也不舍得有片刻離身。
甚至一開始【羅刹詭骨】還能幫助攜帶者激發運道(使氣運速發),上限為三點,但過不了多長時間同樣會被吸幹。
注:無論對象是誰,吸收三火的速度都會受到王遠這位簿主控制,但只能加速不能減緩。
一切所得三七分賬,詭物三,簿主七。
【戒律禁忌(唯一):間歇性復蘇暴走,自主加快吸收速度,必須密封遮光保存。
絕對不可貪圖增運之效而自己使用!不可自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