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風月場虛情對假意,女偵探再推兇殺案

◎劉秀不敢相信:“……我……為什麽是我?我從未見過這支玉簪。”發現新線索,陸善柔興奮得拿著玉簪巍◎

劉秀不敢相信:“……我……為什麽是我?我從未見過這支玉簪。”

發現新線索,陸善柔興奮得拿著玉簪圍著桌子打轉,就像一只貓追著自己的尾巴,邊走邊道:

“你沒見過,但這支玉簪是有人預備送給你的,最終扔進了茅坑,這意味著什麽呢?因為有人覺得你不配!恨屋及烏,這東西就該扔在最汙穢的地方,和你‘墮掉’的死胎在一起發爛!發臭!”

在魏崔城和陶朱看來,陸善柔圍著桌子轉、喃喃自語,簡直瘋魔了。

好在陸善柔最終停下來了,拿起茶壺,豪邁的嘴對著茶壺嘴咕嚕咕嚕的痛飲,直到全部喝幹,把茶壺重重一放,“這就對上了,動機……最初的目的不是殺人……到拿著西瓜刀激情殺人,此人和金榮都有很大的嫌疑。”

眾人皆雲裏霧裏,陶朱嘴最快,”陸宜人,你能說我們能夠聽得懂的話嗎?”

陸善柔拿著尚未余味的玉簪解釋道:“昨日一早離開芳草院的有兩人,金榮和王占魁。金榮和李公子積怨太深,因此他的嫌疑最大。王占魁是寒門學子——至少在權貴雲集的國子監裏,他算是毫無根基的寒門,家族第一個秀才,人緣好,說話謹慎,不得罪人,對待行院裏的樂伎也是溫柔體貼,從不折騰人。因此,他看起來一點不像是會激情殺人的人,加上他沒有動機,所以我們都忽略了。”

“但是現在,他殺人的動機有了。”陸善柔捏著玉簪,三言兩語把王占魁和劉秀大擺宴席,當了幾個月新姑爺的往事,還有佩玉“橫刀奪愛”,瞎編劉秀為了接待新客,墮了胎兒的謊言都述說了一遍。

“……過去我跟著父親破獲的兇案,殺人的動機無非是兩種,一種為權勢利益,一種為情。如果是金榮殺了李公子,是為了權勢利益,而王占魁,是為了情。”

“為了情?”劉秀第一次對陸善柔的判斷產生懷疑,“陸宜人,我們煙花之地和您是兩個完全不同的世界。我們這裏的感情全是虛情假意,逢場作戲。王占魁與我的確辦過像民間那樣的婚禮,五百兩的彩禮給了老鴇,給我置辦金鑲玉頭面首飾、買了雲想樓的金線嫁衣,擺了三天流水席,還拜過堂,當了半年的夫妻。”

“但其實是他花了大概五千兩銀子,包了我半年。這半年來,我出賣身體和智慧,給他圓了一個完美女人的夢,在廳堂是能夠與他詩文相合,但永遠稍遜他一籌、需要他指點的貴婦;在床上是什麽花樣都會玩的□□;是能夠下廚房,親手作羹湯,擀筱面、燉兔頭、炒過油肉,給他做家鄉美食的廚娘。為了滿足他,我什麽都肯做,我就是幹這個的,可是,我對他絕對沒有情,他對我,也就是一時的新鮮,找個崇拜他的床伴,談何感情?”

“他不可能為了我,和李公子爭風吃醋,殺人就更不可能了。他一個山西來的小秀才,家裏開錢莊的,最怕當官的,怎麽敢殺了舉人出身、父親還是閣老的李公子?那個包含我名字的玉簪或許只是巧合。”

劉秀是個冷靜聰明的人,她說的句句在理,陶朱傾向於劉秀的說法。

陶朱說道:“我還是覺得金榮嫌疑最大,陸宜人不再考慮一下我寫的供詞麽?只需耍點手段,就能辦成鐵案。”

魏崔城一時有些動搖,但最終還是選擇相信陸善柔的判斷,“你們聽陸宜人把話說完,我覺得還是有因情殺人的可能,王占魁或許妒火中燒,嫉妒李公子。他在口供裏說過,李公子舉辦文會宴會,他從來沒有收過請帖。他一個山西來的小秀才,沒有根基,在國子監默默無聞,只能到秦樓楚館尋找慰藉,劉秀做低伏小,滿足了他的虛榮心。”

“所以當劉秀墮了胎兒,投入李公子的懷抱,王占魁就失去了理智,順手拿西瓜刀激情殺人,畢竟那個時候沒有目擊證人,他覺得無人知曉,就冒險殺人。”

陸善柔贊賞的看了魏崔城一眼,“你們把情理解的太狹隘了,愛是一種情,恨也是一種情。恨比愛更加持久,熾熱。正如劉秀所言,王占魁不敢恨李公子,李公子是他望塵莫及的人,但是他敢恨劉秀啊。”

陶朱哇哇亂叫,“關劉秀什麽事啊!又不是她能決定跟誰……玩。”

劉秀低著頭,她本以為自己不怕這些難堪了,但是當有人努力維護她的面子時,她會覺得羞恥。

劉秀心道:身為下賤的我,或許不配得到這些好人的幫忙。為何越把我當個人看,我就越難過呢?

陸善柔說道:“陶朱,或許你生而不凡,所以言語行為都能超脫這個凡世的規則,瀟灑不羈。你不了解王占魁這種被圈子輕視、孤立的痛苦,他被人壓在頭上、搶了他喜歡的女人。他沒有勇氣去恨欺壓他、搶他的人,為了發泄怒火,他會把刀對向比他更弱的人,所以弱者往往會把刀揮向更弱者。王占魁恨的是劉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