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二章 上一個催婚的,催完我就飛升了

朱武和丁潤策劃著讓明尊教作繭自縛時,李彥正在家裏,陪父母吃餛飩。

冬至大如年,人間共團圓,看著這個兒子,林元景和李氏都露出欣慰之色。

但相比起林元景幾次想要主導他的人生,結果被一番話語說得險些自閉,就再也不插手幹涉後,李氏還有些想法,最主要的是一點:“二郎,你已經及冠,這終身大事也不能拖著,該好好考慮了!”

李彥很想說:“上一個催婚的,催完我就飛升了……”

但他也知道,兩個世界情況確實不一樣。

因為年齡不同。

大唐世界,他是從十四歲開始到二十歲結束,所以李德謇和謝氏的催婚意願並不強烈,畢竟身為高門貴族子弟,二十多歲後成親的比比皆是。

但大宋世界,他是從二十歲開始的,這要是接下來一直不結婚,向出家人看齊,很多事情就不方便了。

“娶妻啊……”

只是李彥心中多少有些排斥。

他骨子裏終究還是現代人的底子,雖然融入了穿越後的世界,與古人的朋友之情、兄弟之誼乃至師徒感情都是真摯且深厚的,但那種全身心喜歡一個人的感覺,他至今沒有生出過,因為很難有人能契合他的所思所想,到目前為止最合拍的,反倒是徒弟上官婉兒和貓兒小黑。

更何況古人還是講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排除電視劇裏編造的童話,正常的話就是成親之前連面都沒見過,只能通過彼此的親友,互相打聽對方的大致容貌、才學和品性,這就讓李彥更不喜歡。

好在這個世界,他有一位原配。

李彥看向林元景。

林元景的至交,曾經同為禁軍教頭,如今也都成為指揮使的張伯奮,應該就是原劇情裏林沖的嶽丈了,原配娘子溫柔賢淑,娶妻娶賢,相對來說就很好啊。

但林元景顯然沒有領會這層意思,吃著餛飩笑道:“二郎,你娘要給你說親呢,看我作甚?”

李彥嘴動了動,就聽李氏道:“二郎,我同族兄長有一女,飽讀詩書,才華橫溢,你若有意,我可以去說說親!”

李彥奇道:“娘親還有這門親戚?怎麽從未聽過?”

李氏道:“早就是分了家的同族,很遠的親戚了,以前確實少有來往。”

李彥道:“那就是看父親升官了,才恢復往來?”

李氏搖頭:“這倒不是,他家門風一向清苦,不是貪慕虛榮之輩,當年章相公相邀,這位族兄都嚴詞拒絕了。”

李彥順理成章地找了個借口:“那就是舊黨了,我不喜舊黨……”

李氏有些無語:“你如今又未入官場,何必理會新舊黨之爭呢?二郎,你如今在京師內頗具名望,年輕之輩無幾人能及你,娶了李氏才女,不正是相得益彰?”

李彥很清楚,士大夫之間的聯姻,就是政治資源和士林名望之間的強強結合,如今林元景好歹也是個班直指揮使,他又拒絕為官,在士林裏有些好名聲,之前在太學中展現出過目不忘的才能,再看這二十歲的年齡,青年才俊裏面確實罕有人能及……

沒想到在大唐是香餑餑也就罷了,大宋連官都沒當還有人惦記,李彥準備再找借口,詢問道:“不知這位族舅在朝中任何職?”

李氏道:“他任禮部員外郎,姓李名格非。”

李彥怔了怔,這倒沒想到,父親是李格非,女兒豈不是李清照?

這位極有才華又有個性的女子,歷史上遇人不淑,第一任丈夫趙明誠,是個根本沒遇到多大兇險就匆忙棄城逃亡的懦夫,第二任丈夫張汝舟更是垃圾,原本覬覦李清照的珍貴收藏,卻不知那些收藏早已被盜,婚後發現李清照家中並無多少財物,頓時大失所望,甚至拳腳相加,實施家暴。

後來李清照不堪忍受,又發現此人是個科舉舞弊的貪官,將之告發,並要求和離,經查屬實,張汝舟丟了官,李清照也坐牢了,因為宋朝律法規定,妻告夫要判處兩年徒刑,李清照雖被獲準離婚,牢獄之災卻免不了,後來還是友人多番幫助,才沒有蹲兩年,而是進去關了九天,意思了一下。

不過後世部分學者認為,這段故事並不真實,雖然宋朝文人篤信不疑,但還是有編造的可能,於是“改嫁”說與“辨誣”說各執一理,相持不下,爭論的雙方又有很多根據,都能自圓其說,所以也算是一個歷史謎團了。

無論如何,這位千古第一才女,少歷繁華,中經喪亂,晚景淒涼的人生,幾乎是可以確定的。

而李清照並不像是有些詩人,是因為經歷磨難才有了文學創作的源泉,她是真的天賦異稟,才華橫溢,如今十七歲就能寫出傳唱千古的《如夢令·昨夜雨疏風驟》,其後多有千古名篇,落得如此際遇,不免令人惋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