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二、登記(第3/3頁)

思及此,裴哲又重新暢快,和趙以川走出民政局大門時他看一眼時間,過了12點,於是隨口問:“要不要一起吃個午飯?”

按照他們之前達成的共識,結婚證只是擺設。這場婚姻最多存續三年,而“婚姻生活”不過就是各忙各的。趙以川繼續做華聞的訴訟律師,裴哲依然是那個不愛風花雪月的冷血資本家,軌跡甚至罕有交集。

偶爾見一面也可以,但最好不見。

所以當禮貌地提出邀請時,裴哲理所當然認為趙以川會客氣地拒絕他。然後他回公司速戰速決地吃個飯,下午找技術部門的幾位骨幹開會。

但趙以川沒按約定出牌。

他春光明媚地反問:“好啊,吃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