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8章 德瑪西亞不需要女神(第2/2頁)

用這位女神的話說:“任何國王都不能淩駕於法律章程之上。”

於是國王就沒了,被神親手殺了。

“拉克絲。”奧格莎快速講完了這個她在女兒小時候就為她講過的故事,才問:“你覺得正義天使凱爾,做的好嗎?”

“哎?”拉克絲微微一愣。

這問題還用問嗎?當然好啊!

《正義之火》在德瑪西亞的定位一向是主旋律正能量的美好故事,是用來宣傳德瑪西亞自古以來的高尚法治精神的重要文化產品。

在這個故事裏,正義天使凱爾當然是毫無疑問的正面人物。她殺了那個踐踏法律、屠戮百姓的國王,又怎麽會不好呢?

“可是她的教義是,任何國王都不能淩駕於法律章程之上。”奧格莎這時才突然問道:“拉克絲,如果你是國王,你會希望自己頭上,還有這麽一位無私的女神在時時刻刻盯著自己麽?”

“這……”拉克絲啞然失語。

她好像有點懂了。

“一位無私的女神的確很好——”

“但追隨這麽一位無私的女神,很累。”

奧格莎幽幽嘆道。

德瑪西亞人,準確點說,是德瑪西亞的國王和貴族,感激正義天使凱爾嗎?當然感激。

沒有天使凱爾的幫助,德瑪西亞可能早在幾百年前就覆滅了,哪還能國祚延綿一直傳承至今。

可他們會希望天使凱爾回來麽?

並不。

因為天使凱爾太無私了。

她的劍是有兩面的,一面對著德瑪西亞的敵人,一面對著德瑪西亞人自己。

凱爾認為,法律是正義的具體形式,法律是白紙黑字上的公正裁決。任何人都不能毀棄——這裏的“任何人”,當然包括德瑪西亞的國王和貴族。

“在天使凱爾還在德瑪西亞的時候,貴族們一方面感激於女神為他們帶來的無與倫比的安全感,另一方面卻又為這位守護神的教條束縛得喘不過氣來。”

當貴族之前咱沒本事違法;當貴族之後,咱還是不能違法。

那咱這貴族不是白當了?

哪怕這法律本來就是貴族們自己制訂的,裏面已經有很多條款是照顧偏袒貴族的利益。

可真要他們以身作則地完全遵守法律上的條條框框,他們照樣覺得很不舒服。

就像皮爾特沃夫的法律規定殺人償命,還有完善的陪審團制度及辯護權保障,但你要真惹上事兒了,菲羅斯家族的密探可不會給你機會去請律師。

即便是在這座法治工作做得最好的文明與進步之城,權貴們依舊只願意有選擇地遵守他們自己定下的法律。

“你看領風者的這本小冊子上就說得很直接。”奧格莎這時倒用借用起迦娜的理論來了:

“法律是統治階層意志的體現,是國家的統治工具。”

德瑪西亞的統治階層是誰?當然是國王和貴族。現在好了,你天使凱爾來了,連國王貴族們都被這套統治工具給死死地統治上了。

“那國王還是國王,貴族還是貴族麽?”奧格莎語氣凝重地問。

天使凱爾在的時候,貴族根本就不像是現在大眾認知裏的貴族,只像是“德瑪西亞墾殖公司”的股東兼高級打工仔。

“而當時的正義天使還有另一個稱號——審判天使·凱爾。”

審判天使,這名字聽著就殺氣騰騰。

她是要審判誰?誰違法她就要審判誰。

貴族老爺私底下做點海貿的小生意,放高利貸兼並一下土地,甚至只是強行跟一位再普通不過的平民少女暢談一下人生,都隨時有可能被一尊天界巨神從天而降,一劍燒成灰燼。

舉頭三尺不僅有神明,還有隨時要你性命的神劍。

這嚇不嚇人啊?

反正當年的德瑪西亞貴族是受夠了。

但凱爾在的時候,他們也只能忍著。

幸虧凱爾當年跟妹妹莫甘娜起了嚴重的理念沖突,一通理論+物理辯經把自己辯得魔怔了,腦子一熱就飛回了巨神峰,幾百年都沒再回來。

難得回來一趟,就是《正義之火》的故事裏提到的,一劍殺了個違法的小國國王。

說實話,這可讓在凱爾走後已經漸漸放飛自我的德瑪西亞貴族們嚇得不輕。

“還好,天使凱爾幾百年前就走了。”奧格莎說出了徹底顛覆拉克絲三觀的話:

“我們懷念她,但她最好永遠都別再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