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五章 回家

接下來雲景再度過上了學堂和住處兩點一線的日子,平淡卻不乏味。

在學堂學習識字,學習禮儀,回到住處後練字,若有什麽不明白的地方,就請教師父,李秋不厭其煩的給他講解開小灶。

雲景有過目不忘之能,學東西很快,如今學的也都是一些簡單的禮儀和識字,對他來說更是手到擒來小菜一碟。

但他並未因此而好高騖遠的超前學習,而是反復練鞏固習學過的,不求學得快學得多,只想學得紮實,力求學得深學得精。

不得不說,這種反復鞏固原本看來就很簡單的東西是無比枯燥的過程,但漸漸的,雲景卻喜歡上了這種感覺,慢中求穩。

他本身的性格就很平穩不激進,如今靜下心來學習,習慣了這種平淡且枯燥的生活,他的心態更是進一步悄然發生了一些變化,日子如平淡的水流,無聲無息的沖刷著他那顆原本就被磨平了棱角的心,越發圓潤。

最直觀的表現是,他那一直都在悄無聲息成長的感知範圍內的一切更加清晰了,在朝著細致入微方向慢慢發展,也在朝著真正能‘看見’的程度靠近……

如今他的感知範圍已經成長到了半徑五米的程度,在這個範圍中,哪怕再細微的風吹草動都逃不過他的感知!

雖然感知範圍成長固然讓他開心,但他並未刻意的去追求這一點,反倒是樂此不彼的沉寂於枯燥且平淡的學習中。

每學到一點新的禮儀知識,多認識一個陌生的字,每天練字練得手臂酸麻,但字卻越來越寫得好,這些,才是雲景真正感到高興的。

在學堂的時候,雖然雲景真正的心理年齡和王柏林他們差距很大,但還是時不時的和他們玩耍放松,別說什麽玩兒不到一塊去,只要樂意,其實和小孩子相處還是很簡單的。

別說,一幫小屁孩時不時的就能給人整出點‘驚喜’來。

比如某一天,陳一劍那小屁孩不知道哪根筋不對,去嘗試鉆了一下當初發現的學堂廁所邊上的那個洞,結果鉆出去差點掉糞坑,這就算了,他還被學堂巡邏的護衛給看到了,然後教習楊雲空也知道了,下場嘛,那家夥被楊雲空拿著戒尺手都打腫了。

再比如王柏林那小子,有天鬼鬼祟祟的把雲景他們匯聚到一個沒人的角落,他說有好東西要和朋友們分享,然後那家夥居然拿出了一件粉紅色繡著荷花的肚兜,說是偷他家丫鬟的,讓大家聞聞香不香,雲景當時就被雷得外焦裏嫩,大哥,我叫你哥,你特麽才六歲啊,居然就開始好奇起女孩子了,還偷了一件肚兜來,長大點還得了?

還有周金泰那小胖子,慢慢的雲景發現了他的吃貨屬性,那家夥的書箱裏,除了學習用品外就是各種各樣的吃的,果脯蜜餞幹果肉幹,變著花樣的拿出來,他倒是很大方的分享給雲景等人,然後就是管不住自己的嘴,上課也偷吃,被先生打了很多次也屢教不改……

林夜星也時不時的在雲景面前刷下存在感,那小子,明顯是和雲景杠上了,啥都想爭個輸贏,他雖然是小孩子心性,但學東西還是很認真的,禮儀課得到了先生誇獎,他就沖著雲景嘚瑟揚起下巴,識字課的時候,先生表揚雲景寫得字進步很大,他下課後就找到雲景說我會每天少睡一個時辰努力練字超過你的……

總之,在學堂學習的時候,各種歡樂各種搞笑,平淡而充實。

雲景也不是啥也沒幹,他深刻的體會到了此間的小孩娛樂活動是多麽的匱乏,於是他把足球整了出來,反正學堂的空地很大,踢球的空間足夠。

一開始雲景只是用一個差不多圓形的竹籃和大家踢著玩,你來我往的爭搶著踢,也沒具體規則,漸漸的一幫小孩居然上癮了,過了沒兩天,竹籃踢壞了,結果轉天陳一劍就帶來了一個皮球。

那是用豬皮縫制的,裏面也不知道塞了什麽玩意,反正踢起來結實耐操。

然後嘛,踢球這個運動就在學堂開始風靡了起來,一到下課就一幫小孩兒在學堂空地上揮汗如雨的奔跑搶奪。

後面還漸漸形成了規則,規定往某個地方踢,誰踢中位置次數多誰就厲害。

這項運動,就連高年級的都被吸引了。

雲景也不得不感嘆,足球這項運動的魅力真不是吹的……

學習之余,每隔六天,師父李秋都會帶著雲景去鎮上易容擺攤掙錢,見形形色色的人,聽不同的故事。

他們的生意不算好,但每次都能做成幾筆交易,掙的錢也在兩百個銅板以上,雲景不得不說,讀書人是真的掙錢,而且比起起早貪黑的農民來說,掙錢的方式也太輕松了。

時間就這麽悄無聲息的溜走。

某天,雲景早上起來,還在琢磨今天是去上學呢還是去擺攤,結果師父李秋卻看著他問:“景兒,你這幾天是去為師家裏玩兒,還是回家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