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1章 .看到了,捉不到兇手身上帶著護照……

因為屍體並不完整,但尚算‘新鮮’,家怡看到了許多片段,雖然不夠完整,卻也清晰看到些許信息——

慌亂地蹲在屍體邊捂臉哭泣的女性……

直接拎出菜板放在地板上,跪在地上用菜刀和剁刀分屍……

窗外忽然炸開煙花,一瞬將室外照亮,窗外不遠處某種金屬裝置和磚瓦結構建築變得清晰。連房間也被照亮,嚇得兇手跌坐在地上,怔愣幾秒又開始難過哭泣……

才剁下幾塊幾截,兇手就受不了地抱住自己嚎啕大哭,之後沖向衛生間找袋子……

裝好屍塊後,胡亂紮系,卻怎麽也系不緊,兇手仿佛又要哭了……

去撿丟在地上的包包時,裏面的東西滾出許多,她胡亂將護照和口紅等塞回去,一邊抹眼淚……

聰明擦了擦身上的血跡,準備出門發現忘記帶上屍塊,忙又折返去拎上黑色袋子,出門鎖上門的瞬間又忽然怔住,兇手再次伏在門上崩潰哭泣:“鑰匙啊……沒有鑰匙我怎麽回來繼續處理……嗚嗚……不該喝酒出來耍……”

快速從多個片段中閃現抽離,家怡站起身,許君豪已經將裝屍塊的黑色塑膠袋也用證物袋裝好了。

“警署見。”許sir說罷,朝著方鎮嶽和易家怡點點頭,便折身帶著屍塊和助理,快速穿過人群,奔向警車。

家怡轉頭四望,發現警犬隊到了,但估計也不會有什麽收獲——

將自己看到的片段,用邏輯串聯一下,基本上可以確定兇手非常沒有經驗,而且是意外殺人,很慌張害怕,簡直比死者更像受害者。

而且兇手連‘殺人後要先將屍體拖到浴室分屍,不然會有大量血液搞到遍地都是’這種道理都不懂,不僅搞得分屍現場狼藉一片,還把自己心態搞崩了。

之後又犯了第二個錯誤:拋屍要在屍體被徹底分屍之後,腦袋至少先放在冰箱裏,然後其他屍塊分裝,清理好現場,再開始依次去不同地點丟棄屍塊。但兇手居然傻到要丟完一袋再回來繼續分屍——這位兇手應該是完全被殺人分屍這件事嚇壞了,沒有當場崩潰、打電話自首,已經算強提心理素質,沒有完全自暴自棄的了。

更致命的是,兇手大概想著拋棄一袋屍塊後,再回來繼續分屍,所以離開時連自己的指紋、足跡等都沒有抹去,甚至還掉了些包包裏的東西在地板上,沒有收拾幹凈。

現在她忘了拿鑰匙,估計是回不去殺人現場了——那裏應該是死者的家,所以她基本上就是留下了無數證據、線索給警察,自己想回去處理都回不去了。

如果兇手敢找鎖匠去幫她開鎖,那麽她就要做好準備再殺一個人。

但以家怡對兇手的觀察來看,那位不停哭泣的‘女殺手’恐怕根本沒有再殺一人的勇氣了。

只是,兇手身上帶著護照……

什麽人會隨身帶護照?

準備出國旅遊,剛拿到護照的人?還是已經買好機票,就要帶著護照離開了?

如果是這樣的,警方必須盡快捉到兇手才行,不然恐怕要被兇手跑掉了。

家怡跟著方鎮嶽陪同大光明哥又在拋屍現場走了一圈兒,一邊走一邊繼續回想心流影像中看到的線索。

以兇手去找菜刀和垃圾袋時的樣子來看,應該是第一次來死者家——很可能是陌生人作案,比如昨天晚上平安夜狂歡時,在某個地方巧遇後約了一起玩的人。

從兇手的只言片語來看,她應該是喝了酒,不知道是自願跟死者來家裏,還是不自願。或許是因為被強迫才失誤殺人。

如果是陌生人作案,那死者和兇手很可能沒有社交關系的強關聯。

兇手殺人後的狀態來看,心理素質很差,很可能是第一次做這樣作奸犯科的事情。

如果她之前從來沒有犯事進過警署,警署的指紋庫裏就很可能沒有兇手的指紋留存,那就算警察在拋屍袋子上找到了兇手的指紋,也未必就能比對到兇手。

沒有社交關系指向,兇手就算不處理屍體,只要隱身在茫茫人海中,不再犯事,不再接觸這件案子相關的任何人和地點,她就很可能會逃脫掉警方的追緝,逍遙法外。

反復錘煉邏輯之間,B組一隊折返。

準備上車時,喬治看出家怡心不在焉,主動請纓由他開車送大家回警署。

……

圍在警戒線的記者們竭盡所能拍下方鎮嶽和易家怡等人的所有表情,直到易家怡等人全部坐車離開,Bob才放下照相機。

“你說這一次,易神探會用多長時間破案?”與他一道追過來拍照的女記者阿莎問。

“不知道啊,看警探們的表情,也看不出來嘛。各個都一臉嚴肅嘍,好像無論是容易破案還是不容易破案,都是這樣樣子吧。”Bob答道。

“是分屍案啊,這種就連確認死者身份都很難吧?一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