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4章 .想挖你的沙展一無所有的兇案。(第2/2頁)

家怡於是拿著記號筆,走到白板前,熟練地擦掉白板上中午訂飯時瞎記錄的菜單,在上面重新寫下幾行字:

【受害者:鐘傳濤】

又名太子濤,至今未見屍體,所以雖然比較確定了,仍只處在推測階段。

【拋屍地點:九龍城寨未拆區某條小巷】

只有一個粗略的巷子地址,O記根據一些線人提供的‘巷子前面便有兇嫌禿頭D負責看的夜總會場子’等信息,推測出發現屍體的是在【狗道巷】被發現的。

但由於接到報警時太晚,O記帶隊去查時,法證科的同事沒有在那邊發現什麽線索。

因此這條信息至今存疑。

【兇嫌:前猿幫當家紅棍禿頭D】

人正在南丫島釣魚躲追殺,之所以懷疑他是兇手,還是因為死者父親鐘大志認定了禿頭D就是兇手。

O記順著鐘大志的懷疑去找線索,才挖出一些‘受害者頭部有鈍器傷,因此懷疑是禿頭D用他的長柄圓錘行兇’等不確定信息。

【作案動機:懷疑是兩個前幫派洗白後搶地盤】

雙方皆指責對方要搶自己的地盤,因此在搞事情。

但自己卻全然不承認自己要搶對方的地盤,都稱自己現在的公司產業很大,做得很好,完全看不上對方的那點芝麻綠豆的利益。

【兇器:懷疑是禿頭D的長柄圓錘】

至今警方未真的見到屍體,是以無從判斷此推測可信度。

由於前和義會的人這段時間整日在發現屍體的狗道巷附近悠蕩,警方懷疑是否他們在尋找兇器。

可監視禿頭D的探員表示,親眼看到了那邊長柄小錘子就別在禿頭D後腰上。

所以前和義會成員到底在找什麽,至今成謎。

一條條寫下來,家怡揉了揉頭。

拉練時候聊起來,大家都很輕松的。現在案子到自己頭上了,真的要去思考怎麽解決問題的時候,那感覺……可真夠酸爽的。

苦著面孔皺了皺眉,她看看白板左邊自己寫下的這些字,又在右面寫起來:

【屍體】

【犯罪現場】

該兩項摸不到,一切都是扯淡。

這也是為什麽O記苦惱的原因,總不能去鐘大志家裏搶屍體吧?那不是沒有械鬥、制造械鬥嗎?

除非O記上至長官下至探員全不想幹了。

更何況狡兔三窟,鐘大志的房產多得很,除了房產意外的據點和店鋪等等更不計其數,難道O記還能同時端掉鐘大志的所有【可能藏屍地】?

只要不是‘同時’,那分分鐘又可以轉移屍體,就算O記真敢幹,也幹不成。

邱素珊的O記探員坐在辦公室左邊,方鎮嶽的CID探員則分布在辦公室右邊。

大家一齊擡頭望著在白板前時而書寫,時而思考,時而回頭問些信息的易家怡。

待易家怡的信息整理得差不多了,邱素珊忽然轉頭湊近方鎮嶽,低聲道:

“你倒是很好的繼承了我的衣缽啊。”

“?”方鎮嶽轉頭。

madam邱用‘繼承’這個詞,該不會是在說他是兒子、占他便宜吧?

“當年我事事支持你、放任你,看著你大展身手、展翅翺翔。”邱素珊各種成語亂用一通,聽得方鎮嶽牙酸,她自己卻面有得色,仍舊繼續:

“現在你也這樣對十一嘍?權柄都交到她手裏啦?”

“我不一樣。”方鎮嶽聽罷,認真搖了搖頭。

“你哪裏不一樣?”邱素珊撇嘴。

“我的沙展令人如沐春風。”方鎮嶽不無驕傲地道。

“……”邱素珊。

方鎮嶽這會兒是不是忘記,她的沙展曾經就是他本人啊?

所以,是說他自己不如家怡如沐春風嘍?

這家夥倒是有幾分自知之明。

站在白板前的易家怡深吸一口氣,又揉了揉臉,確定邏輯已經捋順後,終於轉過頭,目光本能地直奔方鎮嶽:

“嶽哥,我們恐怕要去跟死者家屬鐘大志談談。”

哪怕對方是魔頭大佬,也不可避免了。

“我也在考慮這件事。”方鎮嶽立即收回視線,滿臉嚴肅和正經,仿佛剛才那個走神跟邱素珊課上講話的人不是他一般。

家怡點點頭,又追加了一句:

“最要緊的,是先找到屍體…”

必須得有屍體呀!

怎麽可以沒有屍體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