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5章 失竊的自行車(第2/3頁)

但要怎樣證明兇手就是一個這樣的人呢?

當然最好是兇手偷自行車時被人看到過,然後找畫師幫目擊證人做畫像。

但如果沒有目擊證人……

嗯……可以問一下法醫官,根據傷口的嚴重程度,應該能證明兇手的力氣很大,至少可以粗略推斷兇手是做體力活的男性。

身高的話就有些麻煩,法證科同事根據兇手的足跡推斷出的兇手身高是一米七左右,因為兇手有一雙不同尋常的大腳。

在這個基礎上,想要反駁法證科的論證是很難的。

畢竟不止是新界北法證科同事得出這樣的結論,大光明哥算出來的身高也是一米七,發證學科針對腳印判斷身高的公式是一樣的嘛。

這個算法不排除特例,但要證明這個兇手恰巧是特例,得有其他思路和方法才行。

家怡忍不住抓頭發。

想了好一會兒,在本子上寫寫畫畫,時而記錄,時而劃掉,很是苦惱。

第二個問題放下後,家怡繼續思考。

如果兇手會使用從上一個人家裏拿到的東西去下一家的話,那麽如果將所有他曾經拿走的東西都列出來,分析他會去哪裏使用這些東西,是不是就有機會抓到兇手?

比如拿了錢,是不是就可以去受害者家附近排查可以花錢買食物的場所……

但這個排查量太大了,沒有兇手的明確描述或畫像,即便見過兇手的人恐怕也無法確定……

家怡提筆,再次於筆記本上寫下第三條接下來要做的事:

(三)搜集尋找所有兇殺在受害者家裏拿走的東西,以此推測——

A、兇殺接下來可能出現在什麽地方,去使用那些東西;

B、是否拿走了衣服,那麽這些衣服是什麽顏色的,什麽樣子的,以此鎖定兇手;

這個可以依靠法證科同事們根據犯罪現場的痕檢,以及探員們針對受害者親朋好友街坊們的舉證口供,來判斷。

如果這兩種方法,都無法補全兇手拿走的東西,或者無法確定是否真的被兇手拿走的話。

家怡還可以根據心流影像,來引導法證科的同事來有目標、有針對性地勘察。在她的提示下,應該能補全一部分兇手拿走的東西。

擡起頭,家怡見嶽哥正跟團隊裏所有人介紹這件案子,並將材料復印件分發給大家閱讀熟悉。

她站起來,開口道:“嶽哥,我們去一趟兇案現場吧。”

“好,我給陳光耀打個電話,讓他陪我們跑一趟。”方鎮嶽說罷走到公桌邊打電話,一邊等接通,一邊又吩咐三福:

“你帶大家梳理一下案件,在白板上列重要信息,等我們回來。”

“Yes,sir.”三福應聲,立即垂頭思考起從哪一份文件開始梳理,怎麽安排大家一邊圍讀文件一邊討論。

這邊方鎮嶽的電話一打通,約好人,當即出發。

家怡帶著她的筆記本,陳光耀帶著自己的現場勘察百寶工具箱,方鎮嶽開上他的飛機吉普,一腳油門便到了石硤尾。

曾經住著盡是街坊熟面孔的棚屋早已改造成鴿子籠般的居屋方樓,曾經只能容納幾百人的區域,現在可以容納成千上萬。

向外輻射吸納了大量在深水埗、旺角等地做工的市民,人口流動大,致使原本人口簡單的區域,如今變得魚龍混雜。

嶽哥停車的時候,家怡腰間大哥大忽然響起音樂,嚇得她一激靈。

前世天天揣著手機,初來時不習慣沒有手機的生活。如今已經習慣了腰間只別著個傳呼機,忽然換成大哥大,居然也不習慣了……

人真是超級懂得適應環境的生物。

“喂?”家怡接起電話,準備下車的動作停頓。

“易沙展,我是新界北重案B組督察,也就是滅門案專案組1組組長王傑旺。”王sir生怕家怡不記得他是誰,將自己的介紹說得老長。

家怡聽著這麽長的前綴名頭,忍俊不禁,“王sir你好,是不是自行車失竊情況查出結果了?”

“是的,你的猜測恐怕是對的。大埔滅門案受害者家南邊幾百米處的街坊,在案發隔日報了自行車失竊,兇手很可能殺人後並未離開,而是藏匿在受害者家附近,之後看著我們警方到場後,才趁亂偷盜了自行車離開。”王傑旺懊惱道,他們總是比兇手慢一步。

這種兇手在明,他們在暗的感覺,實在太不爽了。

“那輛自行車的照片有嗎?”家怡忍不住問。

“那到沒有。”王傑旺說罷想了想又道:“是一輛鳳凰牌黑色男士自行車,從廣東那邊偷買過來的上海自行車。車鈴剛買沒多久就被人偷了。還有,因為原裝的車座壞掉了,失主將一輛大二八的車後座換上去繼續用的……對了,車座是棕色的。”

“失竊時有人見過那輛竊賊嗎?或者路上有沒有人看到騎著這樣自行車的人?”家怡立即挑起眉,聲量都提高了許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