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案情描述(第2/3頁)

易家怡見事已至此,只好清了清嗓子,想了想切入點,才慢條斯理的開始她的表演:

“鄭小姐趁其他人正合唱黃家駒的《光輝歲月》,沒有人注意自己時,悄悄取下自己那個麥上的布套,將話筒塞進沙發座和扶手之間的空隙,拿出早就準備好的刀,將布套套好刀柄,放進袖口裏。這就是為什麽今天天氣明明很熱,你卻穿一件長袖襯衫。

“站起身後,你邊上的人還看了你一眼,當時你嚇壞了,還好那人只是掃一眼就又繼續面對電視唱歌,壓根兒沒注意到你在幹嘛。

“你忙快速起身繞過左手邊的三級台階,微微彎著腰潛到死者身邊,那時歌曲第一段副歌**起,四周很吵鬧,你還低聲湊到死者耳邊,罵了他一句吧?”

確保那15人安全離開後折返的Gary,聽著易家怡的案情描述,有些忍俊不禁。

小十一也太可愛了吧?

方sir第一次讓她在兇手面前作案情描述,她居然講起故事來了,連細節都要編詳細,當是在演電視劇啊?

方鎮嶽原本還擔心易家怡講不順暢,做好了隨時隨地給她做補充,幫助她講完一整段的準備。

萬萬沒想到小十一居然是個細節派,口才超群,文采斐然,講的畫面感十足。

而且,這小姑娘是什麽時候審的其他目擊證人?居然連案件發生時段裏,那些人在唱什麽歌都問出來了。

不錯,對於細節能關注到這種程度,仿佛天生便是做這行的料嘛。

而審訊了好半天,一句話都沒逼出來的三福,此刻表情也逐漸微妙起來。

他還記得自己第一次在犯人面前作案情重現描述,那時候磕磕絆絆的,先後順序都常常說錯,要不是有方sir給他做引導,他能把兇手直接說翻供。

怎麽易家怡第一次幹這事,就這樣邏輯清晰,條理分明?

至於一直要麽不開口,要麽絕不承認的鄭麗珊,隨著易家怡的話,身體逐漸僵直,望著易家怡的眼神,也漸漸染上驚懼。

家怡的聲音還在繼續,如鄭麗珊回不去的夢魘:

“……你將刀狠狠插入兇手胸口,怕他不死,收回手後又猶豫了幾秒,再抓住刀柄力推至刀刃沒至根部才收手。

“那時受害者一直在哼哼,你故意將耳朵湊近,要將他死狗一樣的聲音聽完,才覺得解氣吧?為了避免有人看到,你本應該立即折返的。但是瞧著他伏在那裏像個王八似的慢慢死去,你實在忍不住,就多欣賞了一會兒,直到歌曲快唱完了,你才依依不舍地貓腰折返。回到座位的時候,你快速將拿回來的話筒布套翻轉,套回話筒,參與進《光輝歲月》的最後幾句。

“鄭小姐,唱‘迎接光輝歲月,風雨中抱緊自由’的時候,你笑了吧?是不是覺得自己像歌中的主角一樣,風雨過後只等著欣賞彩虹了?”

鄭麗珊胸膛急速起伏,仿如看到了鬼。

隨著家怡的深入,方鎮嶽早沒了方才輕快的心情,他慢慢坐直身體。

自己只想要一個叉燒包,易家怡卻給了他一桌滿漢全席。

小女警的演講還沒有完,她盯著鄭麗珊,開口質問,也為自己這席話做了收尾:

“布套下的話筒是金屬的,非常容易印下清晰的指紋,隔很久都不會消失。你又不是KTV服務生,為什麽會有指紋留在話筒金屬柄上?

“還有,那布套內側的血液上,為什麽會有你的指紋?”

眉宇下壓,方鎮嶽望著小女警的眼神裏多了幾分驚嘆:

第一次做案件側寫,她能將線索搜集的如此之全,連接線索的邏輯如此順滑,還能補充兇手的心理和反應,這已經不是一個普通優秀探員應有的素質。

而是一位天才,才能具備的天賦!

看樣子,他這個伯樂,對千裏馬的才能,依然是低估的啊。

而坐在對面的鄭麗珊,呼吸已經急促的似要犯哮喘。

她望著易家怡的眼神,充滿了驚恐。

殺李萬謙之前,她的確罵了他一句:“去死吧,撲街。”

殺人之後,她也的確認真聽李萬謙呻吟,直至沒了聲息才舍得直起身。也的確欣賞了他的屍體幾秒,才舍得離開。

回到座位後,她的確只跟著唱了那兩句,也是她認為格外契合她心情,令她心情愉悅的歌詞。

為什麽?

為什麽這位女警察仿佛親眼看到,親耳聽到一樣?

她的心神完全失守,幾乎忘記了自己正在與警方做對抗,只顧得顫聲質問:

“是李萬謙告訴你的嗎?他……他沒有死?可是我明明……刀插得那麽深,不可能的……是不是他的心臟長在右邊?我知道世上有這種人的。早知道……早知道我就……”

鄭麗珊就這樣被家怡連詐加推理地嚇到不打自招了。

“不,你的確殺了他。但即便李萬謙死了,即便你咬緊牙關不認罪,警方也有辦法將案情摸查清楚。這就是重案組探員最基本的能力,你在做惡之前,難道沒有了解清楚自己將面對的敵手都具有什麽能力嗎?”易家怡冷聲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