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易十一娘(第4/4頁)

“你準備怎麽辦呢?”

“我們後街有個紙紮店,我跟老板說過了,他會安排哥哥的遺體火花。錢我會慢慢賺,慢慢還他。我現在買不起墓地,就把骨灰放在家裏,每天給哥哥燒香。等以後有錢了,再送哥哥去住風水寶地。”丁寶樹安排的很清楚,易家怡聽著,也不免安心下來。

眼前的少年矮矮的瘦瘦的,看起來連她都打不過的樣子,卻超出年齡的可靠。

接下來兩人沉默著前行,又過了兩條街,丁寶樹才無奈道:“警官,你給我吧。”

他朝著易家怡伸出手,終於願意接受她的贈與。

“沒事,我晚飯吃多了,跟著你散散步。”易家怡的今天,也很跌宕起伏。跟著他走在香江街頭,穿過深水埗搭了燈橋的步行小巷,路過布滿各種奇奇怪怪小攤位的鴨寮街,她正好復盤一下這一整天,也靜靜的想想事。

兩人就這樣默契的誰也不說話,各懷心事的行路。

直到看到深水埗警署時,丁寶樹才終於開口。

也許是易家怡的嫻靜氣質,給了他多一些親近感,他低聲說:

“哥失蹤後,我每周都去報案。

“可是所有人都說我哥肯定是跑了,不是躲債,就是躲事,要麽就是嫌我和阿嬤拖油瓶,不要我們了。

“我哥不是這樣的人,他說了要好好照顧我和阿嬤,就一定會做到。

“可是沒人信我的話。”

丁寶林以前是個古惑仔,什麽壞事都要試試,偷竊、搶劫、打架鬥毆——這些都是記錄在案的。

警察們是通過這些事認識的丁寶林,那麽丁寶林這三個字,便等於這些事。

易家怡收回飄遠的視線,望向丁寶樹。

少年又沉默了一會兒,才繼續說:

“我去找我哥打工鋪面的老板,他已經找好別人幫工了,還說早就知道像我哥那樣的人做不長。

“我又跑去警署,說哥交個女朋友,答應要腳踏實地生活,他已經改好了,不做壞事了。

“警察說知道了,還登了記。可我聽到他們抽煙時候說的話,說丁寶林肯定是帶著馬子私奔了。

“我還是每周去報失蹤,他們都覺得我傻。”

香江的天早已黑了,夜晚降臨,四周仍很嘈雜。

擡頭看不到星星,月芒也朦朧,環顧只有霓虹的光,慘綠的、血紅的,晃眼睛。

易家怡沒說話,不是怕打斷他,只是不知該說什麽。

到他家門口時,她將袋子遞給他,聽丁寶樹小聲道謝,她朝他笑了笑。

少年走了兩步,又回頭,伶仃立在忽閃忽閃已快壞掉的昏暗路燈下,問她:

“警官,這個社會,人們是不是不會原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