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第2/3頁)
她擡手去捏了捏他的臉,有熱度的,是真的。
清澈的狐狸眼漾出最燦爛的笑。
“啊。”
“是我男朋友。”
下一秒,她跟小樹懶似的猛地跳到他身上,知道他不會讓她摔,便抵著他的肩窩肆無忌憚地汲取著他身上的氣息。
是清冽的,木質調縈紆的雪松香。
“你怎麽出來的?”
她話問得著急,問題一個接著一個的。
“你是被放出來的,還是偷跑出來的?”
宋疏遲揉了揉她的長發,慢笑了聲,斯文問:
“有什麽區別嗎?”
“那當然有,前者我們不用跑,後者我打算帶你跑。”
逢夏說得挺認真的,看向他的眼,那樣子就跟“拐賣販子”的勁兒差不多。
“私奔知道嗎?”
這會兒他是真被她弄笑了,桃花眼瀲灩出蠱惑的光影,在昏黃夜燈的反射下那點溫柔看得人心口發軟。
“不用私奔,你就這麽一直站在我身邊。”
意思是。
他把所有事情解決了。
這段感情見得了光,他會讓他們有牽扯。
她耳朵泛起潮紅,虛幻的不真實感讓她除了眨眼睛之外不知該做什麽反應,她又重新貼在他身上,悶悶道:
“……你以後不準騙我。”
“好。”他說。
逢夏:“以後也不可以和別的女孩兒說話,也不可以看她們。”
他輕笑了聲:
“好。”
“我喜歡你,很喜歡你,特別、特別也只喜歡你,以後也只會愛你,所以——”
逢夏一字一頓道:
“宋疏遲,你只能是我的。”
她總是會有很多理智時時刻刻警醒,就像總覺得他們之間跨越不過去的階級,不該在他身上留下臟汙的墨汁,不該讓洛希極限來臨。
可又不對,吸引力法則是相互的。
她的世界總是保護自己為先,可他的世界卻總是保護她為先。
不要躲避。
如果世界注定會脫軌,我們必定要相愛著跌入末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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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夏晚上沒有吃東西的習慣,她最近不是失眠就是沒吃東西,體重比起之前還要輕,纖薄得好像這風雪天在碩大些就能將她吹跑。
她本來沒想出門的,最近鬧的事情太大了,她的知名度已經到出圈的地步了。
宋疏遲給了她選擇,要在外面吃還是要回他家老宅。
這個時間點都是如狼似虎的長輩,逢夏沒這麽強的心理素質,果斷選擇前者。
他們住的地方就在後海,沿街出去吃喝玩樂遍地,逢夏胃口小又緊張真的被人認出來再鬧點什麽來,吃兩口就覺得吃不下。
更多的是好奇他是怎麽出來的。
她問,但他沒說清楚。
只是遊刃有余的勾著唇,溫聲說他在,她就什麽都不用擔心。
他兜得住底。
她可以隨便鬧。
答案沒得到,逢夏走了圈小吃攤販反倒是真的有點兒吃飽了,她咬著糖葫蘆,另一只泛著冷意的手心被他牽在手裏。
她目光偶爾會看向地面上一起被路燈拉得繾綣的身影,灰長的影子漸漸融合,她就靠在他身邊最緊密的位置。
有時候女孩子的點很奇怪。
只是牽著手壓個馬路,心情裏好像也要飛出一千萬只翩躚的蝴蝶。
後海這條街經常會有賣場的街頭藝人,大年初四過年的氛圍減淡了不少,年輕人大多都在外面瘋玩,三三兩兩為成群看表演。
她目光在那停了半秒,他就已停下步伐讓她看。
小哥哥用電鋼自彈自唱,唱的是粵語歌古巨基的《愛與誠》,他的嗓音提起來很有顆粒感,唱這種苦情歌便好像真的是場痛徹心扉的苦戀。
逢夏一動不動。
宋疏遲視線掃過她:
“有這麽好聽?”
“確實挺好聽的,我好難在江城聽到有人唱粵語歌。”逢夏反應過來什麽,笑著賣乖,“但肯定沒有你唱的好聽,你的粵語本身就很好聽。”
她其實沒聽過宋疏遲唱歌,她倒是常常聽身邊人艷羨過,他會的樂器很多,小提琴演奏最出彩,其他也不遜色於旁人,天賦感拉滿的選手。
她很喜歡他的聲音,不含著過分的磁性聽起來黏糊,也不會太沙啞給人攻擊感強,不疾不徐如清風墜夜。
像悶熱夏季第一杯薄荷汽水,鵝絨冬夜最璀璨的搖曳的火星。
學校論壇裏討論過,這聲音就算不唱歌都能將女孩兒聽得五迷三道的。
就是可惜誰也沒有這個福分聽過,沒有人配要讓他要唱歌哄著的。
他一眼能知她的言外之意,眸色暈著笑,問:
“你想聽?”
她小雞啄米似的點頭:“有點兒。”
《愛與誠》進到高/潮,到那句“別再做情人”時,逢夏很清晰地感知到那邊有鏡頭在對著她拍。
沒有任何聲音出現,她卻好像本能地感知到大年夜那天山崩海嘯似的聲音,偏開頭,急速將口罩往上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