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章 心誓(第2/2頁)

兩邊就此爭來爭去,嘗試了多種方式,最終一點一點達成共識初步共識,即將各地學舍分為北、中、南三個部分。

北部為秦、晉、燕、齊、魯、衛、梁、中山、莒、代、肥等國,共五十八家學舍,學舍事務全部由臨淄北宮打理。

南部為淮水以南的楚、吳、越三國,以及巴、蜀、苴、充、鄖、胡諸國,共二十四家學舍,劃歸南學宮打理。

剩下的鄭、宋、蔡、陳、徐、曹、邾、許、滕、薛、杞、郯、唐、邳、義渠、費、賴、頓、陸渾、仇由等國為中部,共五十一家學舍,由各學舍自擇。

最後一家雒都學舍,因其意義重大,則不作劃分,由學宮直管,也就是由七位學士親自掌握,每人輪值半年,誰輪值,誰就管雒都學舍,當然,普通小事是用不著管的,有雒都學舍負責。

南北都毫無疑義,中部由各學舍自擇的方案,則是雙方一定程度上的意氣之爭,爭的也很簡單,就是自信,都認為這些學舍會選擇自己這邊。

雨天師擔心中部諸學舍自擇之後,會出現地域南北相互交叉的情況,比如靠北的宋國學舍選擇接受南學宮掌管,靠南的蔡國學舍反而選擇北學宮,如此一來恐怕有些紛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