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三章 保護現場(第2/2頁)

肩吾正在琢磨這個問題時,子魚、季鹹和連叔已經到了,肩吾道:“今日召集諸位前來,是為揚州和壽春兩家學舍之事。前時,淩甫報呈揚州學舍孫五的呈文,告壽春景泰搶功,將私販禁藥的人犯拿了。當時議事商定,等待景泰的呈報後再行定奪。昨日,姜奉行來過,說是景泰的呈報已至,要給諸位一觀。來呀,請姜奉行、羅奉行入座。”

姜嬰和羅淩甫進來,向四位大奉行見禮後坐下,姜嬰道:“關於私販禁藥案,我這裏收到了一份壽春的呈文,說法和揚州孫五之前有些不同,諸位大奉行可以看看。”

說著,從袖中取過一份呈文,交給肩吾。肩吾看了,又給其他大奉行傳看,然後給到羅淩甫手中。

羅淩甫展開看去,卻是壽春行走景泰所書,呈文中講述了捕拿微叔芒三人的經過,言稱正竭力審訊,是否將人犯解送學宮,請姜奉行指示機宜。

看罷,羅淩甫問:“姜奉行想說明什麽?”

姜嬰道:“景泰並非是為搶功,文字中提到,是在九江連錚的協助下,於庸城抓的人。”

羅淩甫問:“在何處抓捕並不重要,為何孫五發出協查通告後,景泰依舊不交出人犯?這才是他需要說清的問題。”

姜嬰又取出一份書信:“我去問過連錚,連錚來信中說了一件事,諸位一定會覺得很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