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第2/4頁)

發現那哭泣的女人瞧著二十出頭,很是精明的模樣,手上還牽著個三四歲大小的女孩子。

瞧那小女孩依賴的姿態,大約是母女。

不止如此,兩人身旁還跟了個膀大腰圓的嬸子,正黑紅著臉罵罵咧咧。

陳弄墨與童秀秀聽了一耳朵,從對方帶著濃重地方口音的話語中,勉強拼湊出了個大概。

又是一個知青回程,拋妻棄女的故事。

弄明白了是什麽情況,兩人便也沒有多留。

只是回家的路上,情緒到底受了影響。

“...也不知道那人是怎麽想的,學校又會怎麽處理。”

陳弄墨嘆氣:“這事難辦,就算有結婚證也能離,但如果沒有結婚證,只擺個酒席,認不認的都是個事兒。”

這是歷史遺留問題,在這個年代,這樣的事情真的不算罕見。

就算最後鬧出來了,也不過是名聲不大好聽罷了。

其實在陳弄墨看來,不想過了可以說明白,再給妻小留下撫養費,起碼能叫人高看一眼。

最厭惡那種拍拍屁股跑掉的。

童秀秀也跟著深深嘆了口氣,一時也不知道說什麽才好。

=

飯後,兩人又小睡了半個小時。

等再次騎著車回到學校,門口的鬧劇已經結束了。

她們都以為事情解決了,正好奇拋妻棄女的那個男人是哪個系的,迎面就撞上了高紅格外興奮的眼神。

兩人對視一眼,這才發現,今天班級裏的學習氣氛好像不大對勁。

還有,為什麽大家看向她倆的眼神奇奇怪怪的。

“你們知道今天校門口發生的事情不?”陳弄墨剛坐到座位上,坐在她右手邊的高紅就湊了過來。

“知道,怎麽了?還有內幕?”

左手邊的童秀秀也好奇的湊了過來。

高紅也不打啞謎:“那女的是王才華下鄉當知青的時候娶的妻子。”

陳弄墨厭惡皺眉:“這人都結婚生子了?”

知道她在厭惡什麽,高紅也嫌棄的撇了撇嘴:“還不止呢,事情可精彩了...”

接下去,從高紅的嘴裏,陳弄墨聽到了一個遠比她猜測的,更加叫人痛心的故事。

王才華這人是個會鉆營的,無奈家裏太窮,兄弟姊妹七八個,他夾在中間,既不是最大,也不是最小,哪怕再是會表現,也比不得老大跟老幺討喜。

所以69年,他還是沒能躲開,被下鄉了。

但他吃不得種田的苦,下鄉不到一個月就跟村裏一戶寡婦家的閨女處起了對象。

等兩人準備結婚,他就要搬去丈母娘家享妻子福的時候,剛好趕上村裏幹部換選。

這一次上任的書記家裏正好有個適齡的姑娘,他立馬就換了人選,與書記家的姑娘眉來眼去了起來。

寡婦家裏條件其實不差,不然也不會被王才華瞧上。

但沒有對比就沒有傷害,他除了好日子,還想要書記手上推薦工農兵的名額。

拋棄寡婦家的姑娘在他來說,並不是什麽事。

但那姑娘卻是個死心眼的,自覺壞了清白的身子,再加上被心上人拋棄,絕望之際扯了根繩子直接去了。

寡婦丈夫去的早,就留下這麽一個閨女相依為命,親眼見到閨女吊死的模樣,直接給刺激瘋了。

可這事又能去哪裏討公道?

並不是所有的村書記都如山順村老書記那般講究的。

王才華那時候已經成了書記的女婿,書記不是好相與的,自然要向著自家人。

後面那瘋掉的寡母也死在了一個雪夜。

這事就徹底被掩蓋了下去。

至於王才華,順利成為了村書記的女婿,得了個記分員的工作,三兩天也能吃上兩塊肉,生活比在城裏的時候還要好。

但也僅限於此,他那村書記老丈人是精明的,清楚女婿是個什麽貨色,根本不可能推薦他去上大學。

這一熬,就是好幾年,直到去年得到高考消息後。

心知不會被老丈人放走的王才華偷偷準備了證明,趁機跑了。

村書記一家自然不會放過城裏女婿,等家裏循著地址找去了城裏,才知道,王才華早有準備,留下的地址是假的。

村書記一家也就是個窩裏橫,真要到大城市去,立馬肝顫的厲害。

眉頭蒼蠅似的找了一個星期。

就認命的回了老家。

直到四天前接到不知名陌生人來的電話,告知他們家女婿王才華,成了頂尖大學的大學生。

頓時,已經開始相看人家的書記閨女,立馬帶著女兒與老媽子一起趕了過來...

“...一開始王才華怎麽也不認的,後來逼急了,他丈母娘就爆出了寡婦母女的事情,唉...那對母女遇到王才華也是倒了大黴了。”說到最後,高紅的臉上已然沒有了幸災樂禍,只余同情與唏噓。

可不就是倒黴了,陳弄墨與童秀秀對視一眼,也各有感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