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第3/3頁)

見她笑眼彎彎,本來因為大男人喜歡吃甜有些窘迫的男人,忍不住也跟著勾起嘴角,溫潤的嗓音裏帶著不自覺的輕哄:“你靠著車休息一會兒好不好?我去買冰棍。”

陳弄墨卻指了指男人身後:“不用,買冰棍這種事,四哥跑的比我快,本來我想著請你吃的。”

果然,邵錚回過頭時,陳君已經拿著三根冰棍跑了過來。

赤豆3分一根,奶油的5分錢。

陳君少年不喜歡奶油,給自己買了一根赤豆的,其余兩根都是奶油,攏共花了1毛3。

三人邊走邊吃,待冰涼入腹,去了暑意後,才再次跨上自行車。

不過這一次並沒有騎多久,大約十幾分鐘,就到了目的地。

=

七十年代。

能夠揣著外匯券,出入友誼商店的,全是能耐人。

陳弄墨跟四哥身上也有外匯券,雖不多,但買個新婚賀禮還是夠的。

尤其兩人年紀擺在這裏,禮物貼心比貴重合適。

大多人會送的臉盆、毛巾、枕巾等物兩人都默契的略過了。

最後,兄妹兩人‘合資’,買了一雙在後世看來,都很經典款的真皮靴子。

陳君去付錢的時候,邵錚看著小姑娘拿著鞋歡喜的翻看,摸了摸口袋裏的錢券,不動聲色問:“喜歡?”

陳弄墨點頭:“邵瓊姐應該會喜歡。”

“那你喜歡這樣的嘛?”

“喜歡啊,不過我穿不出來這種感覺。”這話是實話,很多女孩兒心裏頭也是有女俠夢的,馬丁靴多酷啊。

可惜她沒錢,臉也不合適,穿起來總有一種不倫不類的感覺。

如果經濟很寬松還沒什麽,了不起買回來偶爾穿一回。

無奈她從前28年的人生裏,從有記憶開始,就一直被貧窮與奔波占滿。

所以,直到被廢墟掩埋的那一刻,她也沒舍得給自己買過一雙像模像樣的皮靴。

如今生活富足,手上摸著靴子,那曾經有些孩子氣的執念卻又釋然了。

或許,她想要的從來都不是那雙靴子。

她想要的,只是如同萬千同齡女孩那般,有攢錢為自己買喜愛物品的權利。

想到這裏,陳弄墨將手裏的鞋子遞給營業員,請她尋個好看的盒子包起來。

友誼商店裏的東西大多偏貴。

即使手裏有錢,兄妹倆也沒有大手大腳的習慣。

買好賀禮,便想著再去供銷社買一套換身衣服。

離開前,邵錚的視線落在玻璃櫃台裏,那雙女孩兒瞧過好幾眼的皮靴上。

記下款式後,打算改天再來買下。

他不知道聿聿面上方才短暫的復雜是為什麽,但大抵與那雙鞋子有關。

眼下不方便刨根究底,邵錚便想著將鞋買下來。

再...選個合適的機會送給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