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保存一個人的名字(第2/2頁)

喜歡什麽?喜歡寫的這兩個字還是叫這名字的人?

葉知禾自己也稀裡糊塗,還搞不明白自己的心思,就把那張紙條揣起來帶廻家了。

晚上從口袋裡掏出來,想了想把它夾在日記本的第一頁。他的日記本不是用來寫日記的,放在書桌上就是個擺設。但是現在它有了新的用途——保存一個人的名字。

晚上十點一過,葉知禾給藺深發消息:[你也給我寫個名字吧。]

藺深過了十幾分鍾才廻,是語音。

葉知禾把耳朵湊到手機旁邊,倣彿是藺深親口跟他說話:“我房間定期有人打掃,藏不住東西。”

葉知禾也發語音:“爲什麽要藏起來?”

藺深:[因爲你的名字見不得人。]

葉知禾看著那行字,“我的意思是你寫字好看,你寫給我,我收起來,不行嗎?”

對面藺深把手機扔進被子裡,他剛洗過澡,頭發吹得半乾,現在有些毛躁地抓抓頭發。

過了幾秒又把手機從被子裡拯救出來,不情不願道:“行。”

葉知禾似乎在笑,聲音透過話筒是另外一種緜軟:“好,謝謝。”

藺深看他小草似的頭像,想到他貓兒一樣的乳名,最後妥協了,把手機遞到自己脣邊。

葉知禾點開。

很小的時候葉書叫他“苗苗”,溫柔教他穿衣用筷,把他照顧得很好,是一種既像父親又像母親的溫煖。

藺深不一樣,藺深叫他是情人似的叫,這一聲聽得他想在牀上打個滾。

藺深發語音說:“不謝,苗苗。”

葉知禾在這刻起心裡湧上一個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