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四章 自封靈蘊

十年前,還是北魏上一任皇帝執政的時間,北魏的繁榮,到達了一個巔峰。

林毅在南朝對北魏也有所了解,在南朝皇帝醉心修道之時,北魏的皇帝正在勵精圖治,改革政事,學習漢化。

這樣做的目的,當然是因為北魏的皇族在人數上不如漢人多,文化上也不如漢人先進。

若非漢人經歷了連續不斷的內鬥元氣大傷,也不至於丟了中原之地。

鮮卑人要把漢人殺光,也不是做不到,畢竟他們都統治這個地方了,要殺人,其實也不是多麻煩的事。

問題是殺完了對他們也沒好處,一個國家,有統治者,就有被統治者。

把被統治著殺完了,你統治誰去呢?

所以通常侵略者在占領了一個地方之後,會慢慢改變初期的血腥屠戮政策,變成懷柔統治政策。

這不是他們變得善良了,只是他們想要維護自己的統治。

於是在歷史的角度而言,就是落後的文明會被先進的文明同化,但以當事人的角度來說,這個過程充滿了血腥。

老漢聽林毅的口音便知道他是漢人,才敢與他說起這件事的前因後果,若不是漢人,他半個字都不會講。

“十年前在這秦州當刺史的,名叫拓跋宇,是胡人皇帝的四弟,那是個色中惡鬼。

聽說他看上了一個漢人縣令的兒媳,強要不成,便自設法令,言稱皇帝推行漢化,州郡長官應該以身作則。

所以,但凡新婚女子,都要到州郡長官家侍奉三日。”

林毅聽到這裏,也是目瞪口呆。

這是什麽混蛋邏輯?

林毅一個外人,聽著都覺得氣憤不已,作為事件的親歷者,老漢更是聲音哽咽。

漢人不同於胡人,對禮義廉恥看得非常重,但到底是敵不過強權。

連那當官的縣令都護不住自家兒媳,更何況普通小老百姓。

而有了州刺史發話,其他大大小小的官員,或是為了媚上,又或是為了滿足自己的欲望,別說是侍奉三日,侍奉三十日的都有。

說是推行禮儀,實際上這和以前區別也不大,唯一的區別,就是以前搶人是直接搶,現在搶人是設定一個法律再搶。

現在生活富足了一些,倒是也少了煮鼎烹食的行徑,這麽一對比,他們的生活似乎還好了一些。

“那拓跋宇是胡人皇帝的親弟弟,哪怕後來事發了,也只是換了個地方當官,這裏卻還有他的舊部,依然強搶民婦回家玩弄。

我們小老百姓沒有辦法,媳婦能留下一條性命已經是萬幸,但那腹中野種,卻是斷然不能生養的。

所以這十裏八鄉,但凡是算不準日子的嬰孩,一出生就會被摔死,哪怕是造孽,我們也認了。”

說到這裏,老漢情緒激動起來,倒是也忘了陰靈作祟的事。

人一旦憤怒,那也無所謂恐懼了。

林毅的拳頭緊緊攥住,光是聽老漢描述,他就感覺頭發都要豎起來了。

這一條荒唐的法令,造成了多少血淚,又有多少孩子是被誤殺在繈褓之中。

“孽不是你們造的,冤有頭,債有主,貧道既然耳聞此事,定會去幫你們討個公道!

煩請老人家告訴我縣衙的位置,回頭若是有人問起,你只管說不曾見過我便是。”

林毅已經抑制不住自己的殺心,恨不得要大開殺戒了。

一直以來,他的劍都是斬妖比較多,現在,他只想殺人。

老漢一聽,便知道林毅是個真有本事的江湖人,聽他願意為自己和村裏的人出頭,當即跪了下來。

“多謝道長仗義相助,從這裏出村走三十裏地就是縣城了,那縣令手下養了一幫爪牙,個個兇悍,道長一定要小心。”

“放心,那縣令既然如此欺淩你們,我便去把他的爪子剁了。”

聽著林毅這話如此自信,老漢這才擡起頭來,眼前的林毅已經不見了蹤影。

他哪能不知道,今天這真是遇上了高人。

老天有眼,終於有人來給他們做主了。

且說林毅一路禦風疾行,三十裏路,幾分鐘的功夫就到了。

夜幕才剛剛落下,正好是殺人的時候。

傳說晨昏交替之時,就是妖魔最活躍的時候。

林毅進了城之後,動靜就小了許多,開始尋找縣衙在城裏的位置。

老漢只說了縣城的位置,林毅自己找也無妨。

忽然,他聽到了遠處有人呼喝。

“關城門,抓刺客!”

呼喝聲此起彼伏,林毅也聽到了陣陣風聲,和腳步輕踩在瓦片上的聲音,應該是那被追著跑的刺客造成的。

“狗官魚肉百姓,論罪當誅,莫要再追,否則別怪我劍下不留情。”

喲,這是遇上同行了?

林毅也不知道這刺客刺殺的結果如何,但不管這刺客是誰,沖他這句話,林毅就要過去幫場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