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6章 王煥上門(第2/2頁)

而柳賀呢?

出走兩年,歸來彈劾一堆。

不過即便張居正這般說,柳賀該幹的還是得幹。

兩淮鹽運覆蓋的主要便是揚州府與淮安府,鹽運司衙門更是在揚州府城中,別的揚州府官可以不管,柳賀既然看到了,該管的還是要管的。

何況如今他在揚州府也並非初來乍到,說起話來還是能有些作用的。

待這一年夏稅交過,柳賀便在府中、下關、鹽運司衙門與鈔關等鹽商集中之處及海陵、興化、海門等鹽場處張貼告示,講官府如今重查販賣私鹽者,如有違反,嚴懲不貸。

考慮到許多灶戶販賣私鹽是因鹽商盤剝,柳賀也強調,若灶戶因鹽商盤剝、借貸等被迫販鹽,鹽商同罪。

朱元璋建立明朝時,將各行各業出身固定了,民戶便是民籍,軍戶便是軍籍,另外有匠籍、灶籍等等,也有冷門的籍,比如太醫院籍,欽天監籍,籍一旦定了,民眾只有通過科舉考試才能脫身,否則世世代代便要從一職而終。

灶戶都是灶籍,其受鹽商盤剝極重。

按理說,鹽業乃是官營,灶戶也算是國有雇工,形式應當類似於國營X場,國家分撥物資,國家營收得利,灶戶每日拿固定收入就行,然而事實卻非如此。

興化、海陵等地的灶戶中,有不少甚至要找鹽商借貸以購買燒鹽的灶具,賣鹽的過程中又受鹽商盤剝,價格皆由鹽商定,若鹽商販鹽逃脫官府認定,這鹽本身就等於不存在,鹽商又如何會付錢給灶戶?

且灶戶燒鹽便得成日受鹽熏,時日久了,雙目失明的灶戶也不在少數。

對於這般的灶戶,柳賀心中是很同情的。

平民百姓,既無家業支撐,也無雄心壯志,要的不過是一日三餐溫飽而已,他們如何不知販私鹽是重罪,若不是維生艱難,他們如何為會了一絲薄利去犯下大罪?

一日三餐,便是百姓所求。

這也是為何柳賀對清朝一向沒有好感,某地有災,糧食不夠吃,創下“康乾盛世”的康熙帝卻批復道,你們漢人一天吃三頓,糧食當然不夠吃了,改一天吃一頓就行了。

糧食問題如此解決,FAO看了都要點贊。

柳賀這道告示,便令鹽商們按時給予灶戶銀錢,同時要求鹽商不得擾亂市價,還灶民以生息。

柳賀這告示一貼,第二日,都轉運使王煥便上了門。

“柳府台貼出告示是何意?鹽之產銷向來是我鹽運司衙門的事,灶戶也歸我鹽運司,地方不得幹涉!”

王煥氣勢洶洶,柳賀命人上了壺茶:“王鹽司何必如此焦急,先喝口茶潤潤嗓。”

“你揚州府的茶,本官可不敢喝。”王煥早知柳賀要幹涉鹽事,就等著向柳賀發難了,不過他之前吃過柳賀的虧,因而也不敢慌慌忙忙就上奏參柳賀,免得又被柳賀這奸詐小人倒打一耙。

“下官也未幹涉鹽產鹽銷啊。”柳賀道,“王鹽司,這灶戶洪武朝時是歸鹽運司管理,然而洪武朝後期,太/祖便在鹽場設百夫長,這百夫長可是歸兩直布政司管的。”

“下官為一府主官,灶民也是本官治下之民,民被盤剝,下官如何管不得?”

“柳府台的手未免伸得太長了。”王煥臉色陰沉,“你發告示倒是容易,今早本官的鹽運司衙門就被堵了,鹽商們都來本官面前哭訴,說灶民犯事鹽商同罪,這天底下可還有公理可講?”

柳賀微微一笑,反問王煥:“王鹽司想必也知,灶戶之所以販私鹽,多是因鹽商相迫,鹽商只顧收鹽收銀,鹽運司衙門只管鹽之產銷,可灶戶被盤剝犯事,鹽商侵吞其產致其家毀人亡,案件可都是歸我揚州府及州縣處理的。”

“張相推出考成法,地方訴訟也歸考成法管轄,下官調閱了歷年案卷,揚州府諸案,有一半起於鹽,此事王鹽司可知?”

“斷案若不秉公,下官也要遭申斥,到那時,王鹽司可願與本官一道去吏部申明詳情,就說這是你鹽運司衙門的案子,本官作為揚州知府本不該管?”

“本就是你揚州府的案子,為何要叫本官作證?”王煥道,“你也不必事事搬出吏部,便是吏部知曉,該是你揚州府的職責,你揚州府還是得擔著。”

柳賀端起茶,慢條斯理地喝了一口:“王鹽司,依你之意,灶民非民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