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六章 反攻開始!(第2/2頁)

南京都察院裏似乎有人早有準備,當即發了駕貼,派出專差禦史趕赴江寧縣縣衙。畢竟涉及到南都地面父母官,事情重大不可輕忽。

專差禦史先直奔江寧縣庫盤點,然後又發現了更嚴重的問題!本該入庫的四千兩,居然只有二千兩在庫,其余二千兩疑似被知縣貪贓!

於是專差禦史便封了縣庫、大印、架閣庫、戶房,又勒令知縣馮恩不許出衙,居內待勘。

前文說到過,在大明體制下知縣也是朝廷命官,由朝廷直接任命和罷免,其他官員對知縣是沒有人事權利的。

但在非常時期,得到授權的禦史可以進縣衙對知縣進行勘察,以清理積弊。

當然最後結果還是要上奏朝廷處置,專差禦史又不是欽差禦史,對官員只有監察權,沒有處置權。

這次江寧知縣馮恩遭遇的就是專差禦史駕臨勘察,而且事起突然,簡直猝不及防,完全沒有任何準備。

涉嫌罪名要一件一件核實,專差禦史張大人坐鎮江寧縣衙,翻過相關文字案卷後,便傳了話。

次日借用縣衙大堂問訊(不是審問)知縣馮恩,同時又傳喚那十二家錢業東主、施文明等相關人物到堂對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