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2章(第3/4頁)

——潘大嫂是單朝鳳的同學,和丈夫結婚以後才雙雙被分配到鋼鐵廠工作。鄉下的公婆跟著進城來,非要給她立規矩,沒少折磨她,把她氣得天天哭,恨不得離婚算了。

可她的娘家遠在千裏之外,在這廠子裏唯一和她好的就是閨蜜單朝鳳。

單朝鳳和婆母應雨時的關系很好,應雨時也很照顧小潘。

有時候她在樓下聽到小潘在家裏哭、或者是聽到小潘的公婆咆哮罵人,就立刻派兒媳上去敲門,先以有工作需要小潘去做為由,先把小潘叫走,其實是讓她到別家裏喘口氣兒。然後再去找工會和婦聯,帶著工會和婦聯的人上門給小潘的公婆做工作。

就這樣,只要小潘的公婆一作妖,住在樓下的應雨時就是同樣的操作……

時間門一長,小潘的公婆也就不敢折磨兒媳婦了,最後只好灰溜溜回了鄉下。

就沖著這個,小潘就很惦記著別家對她的好。

這時,梔梔又說道:“潘大嫂,我和黎念之已經領證結婚了,我們家的事兒,也是他的事兒,你不用忌諱!有什麽話你就當著他的面告訴我……我呢,在家裏排行小,可我隔得遠啊,就憑著遠香近臭這四個字,我爸媽我哥嫂都會讓著我,我在我們家裏還算是有份量的,你就說吧!”

聽了梔梔的話,潘大嫂愁眉深鎖,“梔梔啊你回來好好管一管你四姐吧!哎,我是個外人,我都覺得……別芃芃這樣上趕著去跪舔羅建華,她、她把你們家當成什麽了?你爸媽含辛茹苦養大她,為著她這個養女不願意下鄉,倒把你這個嬌生慣養的親生女兒送到了鄉下去……”

說著,潘大嫂絮絮叨叨地說了好幾件事情:

——過年的時候因為供應不足,想置辦豐盛的年夜飯,除夕夜的前一天,每家每戶就得派人上國營菜市場門口去通宵排隊,爭取一早買到豬肉。要是落在了後頭啊,任憑手裏有錢有票,也會連骨頭渣子都買不到!

別芃芃自告奮勇去通宵排隊,回來時卻兩手空空,哭著對應雨時說輪到她的時候豬肉已經賣完了?!

沒法子,後來應雨時只好找要好的幾個朋友勻了點豬肉回家包餃子。

可應雨時去借豬肉的時候,卻聽到別人說,別芃芃是買到了豬肉的?不止一個人看到她拎著至少二十斤豬肉從國營菜市場出來?!

除夕夜,吳琴捧著一只大海碗,裏頭裝著只餃子,風風火火地來別家送餃子,還逢人就說:“今天啊多虧了芃芃那孩子!昨兒半夜她就上國營菜市場排隊去了,今天一早給我們家捎回來二十斤豬肉!你們瞧瞧這實忱孩子……我聽說呀應醫生家年十兒都吃不上肉,可憐見的,所以我就給她們送一碗餃子過來哈哈哈……”

吳琴是怎麽去別家耀武揚威的,潘大嫂不知道。

但從那一天起,全大院的人都知道別芃芃在追求羅建華,而且還卑微到了塵埃裏。

潘大嫂聽到謠言的時候,還很生氣,去找單朝鳳。問了單朝鳳才知道……居然是真的?然後潘大嫂又問,“那你們沒有好好教育一下芃芃?”

單朝鳳也是被氣得半死,抹著眼淚說道:“說了!可說了又有什麽用呢?當天晚上吳琴走了以後她就一口飯不吃,躲屋裏哭。不但年夜飯沒吃,還絕食了四天!你說她呢、她不回嘴,但就是哭,還不肯吃飯!我們能看著她活生生餓死嗎?也只好再不提這事兒了……”

潘大嫂又說了另外兩件事:

一是應雨時讓別芃芃去相親的時候,別芃芃是挽著羅建華的胳膊去的。

當時應雨時介紹的是她醫院院長的兒子,很優秀的一個年輕外科醫生。結果別芃芃讓相親對象幫羅建華看腳——羅建華的腳趾上,指甲長進肉裏去了。

年輕的醫生沒說什麽,約了羅建華第二天去醫院。第二天別芃芃也陪著羅建華去了,年輕醫生幫著羅建華拔了腳指甲,處理好傷口、也包紮好了,甚至還沒有收錢……

結果隔了一天吳琴就去醫院找應雨時鬧事,說年輕醫生把她兒子的腳給治殘疾了。非要應雨時給她下跪道歉,要麽就是年輕醫生給她下跪道歉……

最後別芃芃扶著一瘸一拐的羅建華去阻止,吳琴當著應雨時的面,一記響亮的耳光扇得別芃芃鼻血直流,然後還囂張地罵應雨時,指著別芃芃對應雨時說,這就是應醫生養出來的賤貨!

還有一件事就是,別家的老大實在看不下去了,就去找羅建華談話,意思就是你不是正在和譚春雨處對象嗎?怎麽又跟我家四妹扯上關系了?能不能請你嚴肅處理一下你自己的情感問題?

羅建華當場就說,他和譚春雨早就已經分手了。至於別芃芃麽,是她要主動來找他的,他也沒辦法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