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下意識的, 奚樂吞了吞口水。

真的很香。

靈性的直覺告訴他,那個東西就在蜜城,但是, 它似乎隱藏得很深, 他在短時間內找不到它。

奚樂有些遺憾。

這麽香, 居然不能第一時間吃到,也太慘了吧。

奚樂要在這裏出一周左右的差, 也就意味著, 這一周裏他要一直在這香味裏度過?

真過分。

他要想辦法把對方找出來才行。

奚樂的理智, 在這股香味下消失了一大半。

為了堵住自己饑餓的嘴, 到了酒店後,奚樂就先去甜點區拿了點吃的。

同行的林衣依舊聒噪。

“天, 奚醫生,你看這個點心,居然用的動物奶油,我特喜歡吃動物奶油。”

“這個蛋撻不夠酥脆, 酒店準備得不太行。”

“奚醫生你胃口真好, 吃了這麽多東西都還沒飽,不像我大舅家的侄女的朋友,她吃東西細嚼慢咽的, 生怕吃多了長胖, 還有我二侄子家的三舅家的老妹……”

“……”

因為饑餓,這些聒噪倒是比先前的威力小了不少, 奚樂繼續吃東西。

一個小時後,林衣看著堆積在奚樂面前大量的盤子, 一向話癆的他都忘記了自己想要說什麽。

過了一會, 他才消化完, “奚醫生,你還真能吃啊……”

奚樂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哈哈哈哈,那是那是。”

因為這突然的一出,林衣安靜了不少。

兩人出去蜜城逛了逛,準備給同事買點紀念品回去。

走進商場的時候,奚樂聽到了一首很好聽的歌,就道:“這首歌還挺好聽的。”

林衣的話癆屬性又被激發了,他道:“你不知道嗎?這是焦焦子寫的歌。”

奚樂有些茫然:“焦焦子是誰?”

奚樂不怎麽關注娛樂新聞,對於這些事情,還真不怎麽了解。

林衣道:“是最近一年裏很火的音樂創作者,她還挺傳奇的,她本來只是一個普普通通的寫歌的,但是誰能想到,在不過短短一年的時間裏,焦焦子就寫出了十幾首爆款歌曲,每首都極其精良,而且無一例外,所有歌曲都上了熱門,被一眾粉絲稱為天才。”

奚樂驚訝道:“那還真挺厲害的。”

林衣又道:“不過與此同時,她身上的爭議性也挺大的。”

“為什麽?”

林衣:“因為在焦焦子爆紅後,有無數歌手出來指控她,說她抄襲了他們的作品,不過他們的證據卻很奇怪,因為他們發表歌曲的時間,都在焦焦子之後。”

“焦焦子本身也確實很奇怪,按理來說,一個歌手寫歌都會有自己固定的喜好,但是焦焦子寫出來的歌卻風格迥異,一些字詞間,完全不像是同一個人寫的。”

“而且一個人的風格再怎麽變,某些小癖好是怎麽都不可能改變的,總還是會留有一些痕跡,而焦焦的歌中,卻找不到任何一丁點相似的影子。”

奚樂一愣,道:“那確實挺奇怪的。”

抄襲嗎……

*

蜜城,一個模樣姣好的女子點開自己的後台,一點開後台,就是數不勝數的黑粉的私信,他們說她抄襲,說她根本沒有才華。

無數的輿論碾壓過來,仿佛要把她碾壓一般。

而於此同時,大批大批的粉絲也在為她作戰。

【怎麽?你不是天才就不允許天才存在,真是少見多怪。】

【吃不著葡萄說葡萄酸,那些糊糊作曲家你就酸吧,你一輩子賺的錢都沒有焦焦子一首歌賺的錢多!】

【焦焦子從開始寫歌,就一直面臨輿論的壓力,焦焦子撐住,別讓那些小人得意。】

望著不斷增加的存款以及粉絲數量,焦焦子的嘴角輕輕翹了起來。

吵得好啊,他們吵得越兇,自己賺的錢就越多。

焦焦子的身邊還有另外一個女人,只是和她的志得意滿相比,她的臉色有些蒼白。

焦焦子望著臉色灰白的女人,臉色出現得意和解脫。

坐在焦焦子身邊的女人名字叫做臘梅花,和焦焦子一樣,是一個創作者,只不過和焦焦子不一樣的是,臘梅花的事業遠不如焦焦子輝煌。

臘梅花曾經也挺有名的,憑借一首小情歌出了圈,不過之後似乎江郎才盡了,之後創作的每一首歌都平平無奇。

對於自己的失敗,臘梅花十分難堪,在為朋友的成績感到欣喜和驕傲時,也會偶爾升起幾分羨慕。

看著焦焦子的成名作,臘梅花竟會有幾分嫉妒,甚至覺得,那首歌像是自己寫的,裏面的話語全部都和她的感想一模一樣。

對於自己的這些想法,臘梅花覺得自己十分卑劣。

她怎麽可以這麽想?那可是她的朋友啊。

臘梅花自以為自己將心事藏得很深,但是殊不知,她的一舉一動全部都被焦焦子看在了眼裏。

焦焦子微不可聞地露出一個嘲諷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