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2章 再治黃河(第2/2頁)

“三月有大雪,臣懇請陛下速趁此前,正是幹旱少雨時堵其口,方可成功。”

盒子中還有一張輿圖,是二十年來,汲黯對於瓠子河的觀測。

哪一段河水最為洶湧,河患嚴重。

哪一處地形平坦,方便通出漕渠,使民得灌溉。

上遊不該分流,下遊才該疏導,中水位河道保持“之”字形。

……

劉徹放下帛布,目光在汲黯身上上下掃動,“你準備這些東西,準備了多久?”

汲黯語氣平常:“無時無刻。”

他依舊雙膝跪地,行著大禮,“陛下,臣請命,親自督卒修渠築堤。”

劉徹點頭,讓汲黯領數萬卒負責修堤改道堵口之事,又另外點了一名德高望重的官員,由他負責遷移黃河附近民眾,只遷貧民,或往漠北,或往江南,去地廣人稀之處。

至於富戶、門閥,搬不搬隨意,搬了,朝廷也不賠償產業。

劉徹憋著一股勁,一定要拿出真本事來,給精衛看一看。這次水災,就是他證明自己的那塊磨刀石。

很快,負責遷百姓走的官員遣人來報:“陛下,百姓不肯遷走,他們田地在堤內,此處土地肥沃,田中產量多,若換到漠北與江南,來年收成便不好預估了。”

這不是給不給拆遷費的問題,而是自己能不能活下去的問題。

黃河決堤於他們而言並非絕對威脅生命,說不定汲公將河水治理好了呢,說不定改河道之後,就算沖破大堤,沖壞的不是自己田地呢?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誰知道這一回河水會沖哪邊呢。

而且,夏有水災,萬一是六月底呢?那時候種麥的人家都能收割完糧食了。

大家都抱著僥幸心理,一邊祈禱河水不要毀壞他們農田,一邊又舍不得離開。

沒有肥沃土地,產量減少,官府收賦稅時可不會減少稅收。

劉徹沉吟過後,命人頒布新令。

凡是遷移去新鄉的百姓,口賦上交時間,永久自三歲改為七歲,減免三年算賦,若是住滿五年,便由朝廷發放一份產業給予各戶人家。

新令一出,便有不少百姓心動了,雖說故土難離,但,若是補償足夠多,在他鄉能夠更好活下去,百姓也會願意離開。

此時,大農中丞桑弘羊獻上新令,名為“糧食保護價格政策”,此策來自白玉京,經由桑弘羊操刀,修改細節,使它變得適合漢國使用。

此政策是由官方定下一個最高糧食價格與最低糧食價格,市場上糧商只能夠在這個價格間售賣,超出者被下獄,告發者可分得對方一半家產。

百姓每歲收獲糧食後,可以選擇賣與官府,官府必須以最低糧食價收購。有誰敢壓價,或者強收糧食卻不給錢,百姓可告官,告發者依然可分得對方一半家產。

“陛下,有此策,就能進一步抑制‘谷貴傷民,谷賤傷農’了。”桑弘羊精神狀態明顯激昂,“此是利國利民,能傳萬世之策。陛下,臣聽聞周時有‘肺石’,若民有冤情,便敲擊石頭三次,可鳴冤。如今雖有司馬門,由司馬令接待百姓,聽訴冤情,然而,民進司馬門,門深似海,外人見不得,誰能確定司馬令一定會接待,一定會秉公執法,而非官官相護?臣請在朝門外立大鼓,有冤情者,可擊鼓鳴冤,上達天聽!”

劉徹沉思著,隱約的敲擊案幾聲從他指尖傳出,“擊鼓鳴冤確實是一個好法子,但是,百姓入長安的路費應該如何獲取呢?”

桑弘羊毫不猶豫:“貸錢。”

劉徹用一種詭異的目光看向桑弘羊。

桑弘羊不慌不忙:“先帝時,子錢家猖狂,取一償二,期限只給半年,不知有多少人家因他們而家破人亡,賣田宅子孫以償債。陛下聖明,定下民間子錢息不得超二分。借萬錢,歲息二千。以此,百姓可貸錢得路費,至長安後,待朝廷查明,確屬冤屈,便替民償還貸錢。”

由於朝廷規定貸錢息不允許超20%,也不怕會出現景帝時期,列侯封君向子錢家借錢打仗,借千金,對方將利息定為十倍,列侯封君只能捏著鼻子借錢的情況。

桑弘羊一直懷疑,是不是因為這事,陛下上位後才大力整治民間貸錢息錢過高這情況,以免萬一他需要借錢的時候,也被當冤大頭宰。

現在輪到桑弘羊目光詭異了。

劉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