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第十一道

蓧麥被找到時, 李世民正在和長孫無忌以及一些學士、法官議定律令。

那紅漆桌木被李世民拍得啪啪響:“不行,再改!”

還得改?

一滴汗珠從長孫無忌額頭留到鼻尖,為整改律令, 他三天沒時間好好洗一次澡, 睡一場酣覺了, 總覺得身上有股臭味,進宮前, 撲了一層香粉。

“陛下, 律令已寬減太多,五十條絞刑皆改為斷右趾,仍改下去,若如漢景帝那般,將斬左趾笞五百改為笞一百, 臣怕那些惡徒對律令再無懼意。”

在律法上,斬左趾還比斬右趾的懲罰輕,但是漢景帝沒有減輕斬右趾, 而是把它加重了,改成棄市。長孫無忌便拿斬左趾舉例。

比如說,盜墓判絞刑,改成盜墓被抓後, 受笞杖捶打, 想想富貴人家墓葬中埋的黃白之物數量, 只要能挖出來一個墓,後半生就穩了!而付出的代價, 僅是被抓到時受一百笞刑!

要是三百五百的笞刑才容易造成死亡, 可改成笞一百, 便容易活下來。定然會有不少人為了錢財, 前仆後繼去盜墓。

“你們好好想想。”李世民道,“不一定要用苛刻的肉刑才能讓他們畏怕。正如半年前,朝堂有人冒犯山鬼,山鬼罰他們每日輪一人為祂燒火,這懲罰看似極輕,然而對於那些大臣而言,萬分難堪。往後,他們再不敢對山鬼不敬了。”

李世民:“我們定刑是希望十惡不赦者以命相抵,其余犯人能夠改過自新。我們要的是威懾,而非使所有犯人都有殞命的危險。肉刑太不人道了。何況,犯人終身帶著殘疾,豈不是在告知他人,他犯過罪?除了讓他得到別人異樣的目光,隱約的排擠,還有什麽好處?”

甚至,不談人情,只談利益,一個失去右腿的人怎麽去種地?對於整個國家而言,得不償失。

此時,有一法官提出建議:“可以改斷趾為服勞役的流放。流放三千裏,刑期三年。”

房玄齡聽著就感覺牙酸。

既沒有傷害對方肉|體,又讓人不敢犯罪,還能讓罪犯為大唐做貢獻……這人真是人才啊,陛下才說要學山鬼,就這麽快總結出“大臣燒火”精髓所在了。

“這就很不錯。”李世民用筆杆子敲了敲案沿,用看人才的目光看著那法官,“你叫什麽名兒?”

法官不卑不亢,“臣是蜀王府法曹參軍裴弘獻。”

長孫無忌凝目垂首,瞧著那裴弘獻投下來的影子,一個念頭從腦中閃過。

蜀王李恪,隋煬帝女楊妃之子,今年才八歲——該開始防著了。

“陛下。”長孫無忌拱手作禮,“裴法曹此前還駁過律令四十余條,字字珠璣。此表尚在刑部,還未上呈。”

李世民大喜。

他最近正苦於人才不夠,之前問一位近臣最近有沒有人才推薦給他,那近臣還說沒有!

怎麽會沒有呢!這不就是有了!他當時還指責那近臣,說天底下賢才多的是,不是沒有,而是你沒用心找。

看,眼皮底下不就有一個?

太好了,他不用去山鬼那兒,看看能不能吃出一些人才了。

“快取來容朕一觀。”

裴弘獻怔在原地,愕然望向長孫無忌。心情又是緊張又是無措。

他清楚,這相當於長孫無忌在陛下面前舉薦了他,倘若陛下看中他的才能,他就能夠高升了。

可……

為什麽?

他和這位國舅以前也不認識了啊。

隨後,長孫無忌似乎察覺到了他的視線,側頭客客氣氣地對他微笑,仿佛很是和氣的一個人。

伸手都不打笑臉人,更別說長孫無忌幫扶了他。裴弘獻便也回了個微笑。

長孫無忌笑容更深了。

現在蜀王李恪年幼,尚住在宮中,裴弘獻能對他有多忠誠的感情?恐怕一年到頭都見不到幾次。

打壓人永遠是最下乘的做法。給一根高枝,這人自然會卯足勁往上爬,想方設法脫離蜀王府。不需要他長孫無忌做什麽手腳。

他可是要當賢臣的人!山鬼說的!他要青史留名,區區一個小法曹參軍,哪裏配讓他弄臟名聲。

裴弘獻的上表很快到了李世民手裏,李世民逐字逐句品讀,如食佳肴,唇齒留香,眼中喜悅愈來愈勝,“好!”他當即道:“裴弘獻,朕命你參掌刪改律令,與中書令房喬參照《開皇律》,在《武德律》的基礎上,重新修訂刑律。”

房喬,字玄齡。裴弘獻看去,房玄齡也友善地對他點了點頭,裴弘獻臉面紅得像燒燙的鐵鍋那般,匆匆回禮,隨後語氣激蕩:“謝陛下厚愛,臣領命!”

他一定要做出一番成績,方能對得起陛下和長孫公的知遇之恩!

便在這時,有宮人走進來,站到李世民身邊,低聲:“陛下,找到了一片野生的蓧麥地,對比過了,與山鬼給予的蓧麥長得一模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