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穆雪時常惱怒,她這麽聰明的一個人怎麽生了李冉這樣一個蠢笨的女兒。想到李冉大約是遺傳了她那個腦子一根筋的爸爸,心又軟下來。

算了,傻人有傻福。再不濟也有她幫忙籌劃著。

高季同不是很喜歡來外婆這裏,這裏的人總圍著他。

穆雪帶他去院子找她養的薩摩耶,高季同很喜歡之前帶回去養過一陣,但狗狗想念它原來的家,他舍不得它不開心,又把它送了回來,後來只是偶爾來看看或讓外婆給他拍一點視頻。

為此他難過過一段時間,不過也明白不能用喜歡的借口,把它強留在自己身邊。李冉後來想送他一只小狗,他沒要。他喜歡的只有一個,其他的狗狗再可愛都不是它。

高季同在院子裏擼狗,李冉回自己原來住的房間找東西。繼父一家待她不錯,她的房間還保持著原貌。生了季同後她記性有一段時間不太好,原來以為帶走的畫本怎麽找也找不到,本來只是碰碰運氣,沒想到真的在抽屜裏找到了。

“今天怎麽想起回來了?”剛從外面回來的李明珠見她房間門開著,閑閑地走了進來。

她比李冉高半個頭,長相明艷大氣,明明比她小,看著卻比她成熟很多。李冉見她的打扮應該是從某個派對回來,吊帶短裙勾勒出曼妙的線條,她漫不經心地撩了撩長發,一股香氣朝李冉襲來。

“剛好有空。”李冉淡淡地回,反應不鹹不淡。李明珠是她繼父大兒子的女兒,只比她小一歲,她們以前一起上學放學,相處過很長一段時間。

小時候她跟李明珠的關系不太好,她性子軟弱被欺負過幾回,但李明珠其實沒有多大惡意,只是小孩子天然排斥闖進自己家的外人。後來相處的久了,她就沒那麽討厭李冉了,現在長大了小時候的吵吵鬧鬧更沒人計較。

李明珠早就習慣了她這種沉悶又與世無爭的性子。這是好聽的說法,難聽的說法是好欺負,誰都可以在她身上踩兩腳。她向來不能理解這樣的人,要是誰欺負到她頭上來,她能把人頭蓋骨掀了。

有時候事情她不想管,可李冉算是半個李家人,人家在背後嘲笑她的時候不免捎帶上她。

本來今天沒碰上她也打算找她一趟的,她從手機裏翻出一張照片,李冉看了一眼,高朗不知道在哪裏,與一個女人半抱在一起,看樣子是喝醉了。

“我說你這麽多年了,也該好好想想以後怎麽辦。這個女的我認識,一個小模特。人心野著呢,勾搭人不說,還跟人說等她懷孕了,遲早進高家的門。”

怎麽說也牽扯到他們家的利益,高朗隨便在外面玩玩可以,玩到人面前不行。

李冉看完照片沒有任何反應,只說:“這是他的事,跟我沒有關系。”

她相信高朗不會這麽不小心,畢竟有她這個前車之鑒,他對所有處心積慮接近他的人深惡痛絕。而且誰也無法抹去那個人在他心中的地位,他可能也不是太認真,就像當初跟她在一起一樣。

這麽說可能太絕對,也許有人能取代應青兮,畢竟未來的日子還那麽長。

不過這些都跟她沒關系,那時候季同更大一些了。她現在唯一能做的是過好自己的生活,然後以身作則告訴季同,無論什麽境遇什麽困難,人要靠自己去爭取想要的生活。

李明珠看李冉的反應,只想搖頭。李冉沒有解釋,畢竟知道以前的她的人,都會覺得她傻。

其實她至今沒有覺得以前的自己很傻,因為她是真的喜歡過高朗,也真的幻想過他也喜歡她。

喜歡一個人,不是一件愚蠢的事,哪怕是一段錯誤的感情。她不想否定她過去幼稚的喜歡,也否定高朗曾經對她的好。

時至今日,她唯一後悔的事,是讓季同和她一起承擔她犯下的錯。

“媽媽,這是什麽呀?”回家的路上,高季同翻到李冉找到的畫本,好奇地問道。

李冉專心地開著車,笑著回:“這是媽媽小時候想做的事。”

高季同難得見她這麽開心,追問道:“媽媽,你最想做的事是什麽?”

“我最想做的事啊。”她故意停頓調起他的興趣,“我最想做的事有兩件。”

“哪兩件呀?”高季同笑著問。

“一件是讓你開心。另一件嘛,你看畫上是什麽。”

“是,一個飯店嗎?”

“嗯,媽媽想開一個店,做好吃的給別人吃。”

“那媽媽你加油,我會支持你的。”

“謝謝季同,媽媽會努力的。”

母子兩個開開心心地回家,家裏如常沒有人。高季同洗完澡看李冉在房間的小茶幾上算賬,湊過去看。

想開一個店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她沒有人脈也沒有經驗,大概率第一次要翻車。但她真的很想做,算了算自己的錢,和以後離婚要用的開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