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LV.7(第4/6頁)

林如海沒有說更多。但林棠結合春闈那一場風雨,察覺到這可能是皇上在逼勛貴們。

林黛玉則寫了關於賈家的許多事。

還完加起來足有幾十萬之巨的欠銀,賈家所余的錢財已經不多,據王熙鳳所說,現銀是幾乎沒了,只剩下三千兩銀子權做周轉,另外庫裏還有價值兩三萬的東西。不過榮國公府的皇莊還沒被收回,若下人不貪,一年至少有五六千銀子的進項,多則有上萬。若賈家過得儉省些,十年還可以攢下不少。

開國幾十載,寧榮兩府的下人不斷生育繁衍,再加上不停的從外買進丫頭小廝,饒是賈母王熙鳳懲治賴家時一起打發了一批,加起來也還足有六七百之眾。每年光養下人就是一大筆開銷。

賈母擇其優,逐其劣,大刀闊斧的裁撤人手,或是放去身契,或是發賣了共五百多個下人,只在自家留下了一百出頭的人。她又命改了家規,她自己使四個貼身丫頭,邢太太王太太和尤氏李紈都是兩個,姨娘身份便只有一個,粗使的人也減少了許多。

又因還過欠銀,邢太太賈政王太太全沒了私房,賈母便將自己的體己分給邢太太一千兩,賈政王太太兩千兩,尤氏和肚子裏的孩子兩千兩,李紈一千兩,賈寶玉四人每人一千兩,又給三春每人一千,邢岫煙五百做嫁妝。

賈赦賈珍流放上路,她也拿出一人一千兩銀子給他們路上打點花用。賈璉賈蓉坐牢的費用是官中出,每年三百兩。

如此分派完畢,賈家幾乎人人心服,並無異議。大約只有邢太太覺得少,但沒人支持理會她,她也鬧不出花樣來。

賈璉在外安置尤二姐的房舍也被賈母收回。

尤二姐沒了孩子,老娘也死了,著實可憐。賈璉已去坐牢,讓賈母也看開了不少,便說尤二姐可以住到賈家。等賈璉出獄,若賈璉也願意,便給他們明媒正娶的辦婚事。

不知尤三姐怎麽勸的,尤二姐沒有答應賈母,而是和尤三姐住到了柳家,徹底和賈家一刀兩斷。

被尤二姐拒絕,賈母倒也沒惱,還把當日賈璉給她置辦的嫁妝給了她,讓她再找好人家過活罷。

柳湘蓮是有情有義之人,並不介意多養一個大姨子。倒是尤三姐心中含愧,覺得平白拖累了他。

尤二姐本便是身子嬌弱的人,一經落了胎,每日要吃藥養著,一月下來是不少開銷。她住了一個月,知道為了她一個,讓妹子兩三個月沒去清寧伯府上學,只顧著照顧她,柳家不算富貴,妹子和妹夫卻沒嫌她花錢,藥品補品一日沒斷過,思及從前她和尤老娘嫌柳湘蓮沒出息賺錢太少,更低愧得無地自容。

待身子好了些,尤二姐便從嫁妝裏拿出一半兒,一定要給尤三姐柳湘蓮,說她不能白吃白住。

柳湘蓮本不肯要:“我和三姐兒是夫妻,姐姐家來住本是應該的,我倒要姐姐的錢,那成什麽人了?”

怎奈尤二姐這次格外堅持,尤三姐也讓柳湘蓮收下,他只得收了,轉頭又盡數給了尤三姐,說:“你替姐姐收著,將來再給她罷。”

尤二姐知尤三姐和柳湘蓮情分深重,比她和賈璉的虛情假意不知真了多少。她自知從前品行名聲不好,失了德行,今既住在柳家,便格外注意與柳湘蓮避嫌,輕易不肯見人。每到飯時,柳湘蓮和尤三姐一處吃,她便在屋內自吃。

尤三姐想勸她不必如此拘束,尤二姐落淚道:“我並不是拘束。是我如今只有你一個親人了,不想再壞了咱們的姐妹情分,所以先注意著。我再不想和從前一樣糊塗了。”

見是如此,尤三姐心內也頗覺感嘆,也就不再勸她。

倒是王熙鳳得知此事,特特派人又跑了一趟刑部大牢,把尤二姐不要他的事兒添油加醋告訴了賈璉。

賈赦賈珍流放上路之前,王熙鳳還生拉硬拽秦可卿和她一起去“送”了一回。林黛玉說她雖沒親眼見,但聽人說起,賈赦賈珍都活活被王熙鳳氣暈了,是被押送的人打醒帶走的。

林黛玉知道王熙鳳這些事都是瞞著她做的,但她並不覺得王熙鳳這樣做有什麽不好。

她說,鳳姐姐從前受了賈家多少氣,這時候報回去一二是理所應當。她就喜歡鳳姐姐這樣敢愛敢恨的性子,比那些心裏只有算計的人可愛多了。

林黛玉還寫,賈母將琥珀等四個大丫頭給了她,還想給她和林棠一人一萬兩銀子。四個大丫頭她收了,銀子她沒要。賈母本還想讓鴛鴦出去,因鴛鴦執意不肯,定要服侍賈母,賈母也只得罷了。

賈寶玉也求她收留麝月等幾個丫頭,她念著當年的情分,答應了。

她還把紫鵑一家子買了來,王熙鳳買了林紅玉和她爹娘林之孝一家子,就像林棠當年要彩蘭王嬸子等人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