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 選聘

薛寶琴已從薛蝌口中詳細問出清寧伯要從民間聘選女官的章程, 此時對薛寶釵細細講道:“聽得是前幾日,陛下特賞清寧伯開府後府中可置女官三人,正六品長史一個,正七品少史兩個, 一概俸祿都是朝廷撥給, 和同品級的在朝官員宮中女官是一樣的。”

才聽到此處,薛寶釵便覺驚喜, 細聽薛寶琴下面說道:“清寧伯接旨後, 於三日前命人在京中各處張貼‘選聘告示’, 哥哥去晚了, 沒能搶著原本的, 只好求人家的抄了一份,在這裏。”

薛寶琴從袖中拿出一頁被揉得有些皺的紙打開,與薛寶釵同看。

“選聘告示”上寫, 清寧伯先要選聘女官三人, 另需女幕賓數人。女官三人各享朝廷俸祿, 女幕賓數人經聘用後, 由清寧伯府發放年例, 具體數目面商。女官和女幕賓都需常年居住清寧伯府, 若有家眷,清寧伯府可以一並安排房舍。

選聘要求為十三歲以上,四十歲以下女子,已婚未婚均可,身體健康,面容端正, 無傳染性疾病及影響日常事務的重病, 無賭博等不良嗜好, 家中無作奸犯科之人,至少能通識常用文字,能擅作詩文或善於管理內宅,或有能行商等一技之長均可。

有意參與選聘的女子,可自行寫拜帖遞到林府,貼中內附姓名、年齡、出身及家庭住址等個人信息,和自己做所詩詞文章等可以表現出自己長處的證明。若清寧伯有意,會派人去接到林府進行面試。面試時,報名者要帶戶籍等可證明身份之物,家眷可以一同隨行。面試後,清寧伯會根據報名者各人表現決定去留和所任職位,若被聘為女幕賓,雙方會簽聘書。清寧伯府會綜合考察報名者的具體情況,報名者也可以在綜合考量後,選擇接受或拒絕清寧伯府的聘任。

兩人看畢,薛寶琴問:“姐姐覺得怎麽樣?”

薛寶釵抿著唇,蔥管兒一樣的指尖劃過一行字:

“家中無作奸犯科之人”。

薛寶琴猶豫問:“大哥的官司不是說已經賠了銀子,好生了結了?”

薛寶釵嘆說:“當日賈大人胡亂了結哥哥的案子,說的是哥哥已被馮淵追魂索命而死,這話也不知有無被記在卷宗上。雖對哥哥在戶部領職和京中各地行走沒有妨礙,但我也因此不敢入宮參選。清寧伯與宮中關系緊密,調查報名者必會動宮內和官府同查。”

薛寶琴也發覺事情不似她想的那麽簡單了。

薛寶釵接著說:“清寧伯和清文縣君的脾氣我也略知一二。那時清寧伯才剛認祖歸宗,成了林家的大姑娘,就同清文縣君寫信給媽媽和我,把哥哥和馮淵爭買的那女孩子甄英蓮派人來接去,給她尋著了娘,又一直把她帶在身邊兒。這才三四年的功夫,聽得甄英蓮已經十分的出息了。她還在這府裏時,就一貫願意助人,見不得別人受屈。馮淵雖不是哥哥親自打死的,到底人死是因哥哥一向橫行霸道,縱得手底下的人也猖狂慣了,這終歸是哥哥的罪孽。哥哥的事清寧伯盡知,不必去金陵翻找卷宗。既這上面寫了要求家中無作奸犯科之人,只怕我是不能了。”

見薛寶釵難得情緒外露,神情極是可惜,薛寶琴說:“姐姐,我沒見過清寧伯,也不知她是什麽脾氣。可她沒成清寧伯,還是林家大姑娘的時候,她們姐妹就給伯娘姐姐寫信要人,我猜,其中定也有相信姐姐為人,會說服伯娘和大哥把那女孩子放走的緣故。姐姐既然與清寧伯相識,現下又有機會,為什麽不投帖子試試看?姐姐大可在帖子裏說明白家裏的情況。若清寧伯愛惜姐姐之才,不在意大哥的事,那便是姐姐之幸。若林府沒有回音,於姐姐也無什麽損失,還免了伯娘一番嘮叨不是?”

薛寶釵聽了,心中稍感安慰,笑道:“你有這份口才,走過名山大川,比我有見識,也會做詩詞,不如與我一起投帖子去?”

薛寶琴笑道:“哥哥特送我來京中,是為了我和梅家的婚事……”

她輕輕一嘆:“咱們家早不比以往了,梅家本便有悔婚之意。我若再到清寧伯府去,只怕他家更有了理由。我不想讓哥哥更為我操心,姐姐去罷。再說這上頭要十三歲以上的女子,我還差一年呢。”

薛寶釵見她失落,忙打趣道:“咱們琴兒最是好命,只有別人操心你的,沒有你操心別人的,倒不似我,每天睜眼就有忙不完的事。你不去也好,這還有幾年,若我走運能進清寧伯府,你替我照顧著媽媽,我把賺的俸祿都給你,如何?”

薛寶琴笑說:“咱家難道缺那一年一二百銀子?姐姐要糊弄人,也不多舍點本出來!”

姐妹兩個說笑幾句,忽然又一齊一嘆。

能讓薛寶釵不顧薛家的百萬家財,執意想遞帖子給清寧伯府試一試的原因不能深想。略往深想些,難免讓人傷心又害怕,恐怕夜裏都不得安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