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搬出去住(第2/2頁)

嬸嬸一口把話說死。

路明非一個孩子能去什麽地方?他也不過只是說說而已,嚇一嚇自然也就慫了。

嬸嬸如此想道。

“明非啊,你怎麽突然想要搬出去,你哪來的錢啊?”叔叔顯然比嬸嬸更講道理一點,“在外面生活要的錢很多的,不是和在學校裏一樣一個星期幾十塊錢就夠了……”

“那像路鳴澤一樣一個星期四五百呢?”

路明非垂著頭,冷不丁的問道。

叔叔的話梗在喉頭。

“也不夠!”嬸嬸依舊氣勢洶洶,而且也注意到了叔叔剛剛所說的重點,“到底誰給你的錢?真有人給你找房了?你在外面認識什麽人了!”

嬸嬸覺得路明非應該是被外面的壞人帶壞了,恐怕就是那個他要去打工的酒吧裏認識的!

然而路明非忽略了嬸嬸的質問,只是把頭垂的更低一點,讓叔叔和嬸嬸都看不見他的眼睛,繼續語氣平淡的問道:“四五百也不夠的話,我爸媽每個月打來的錢呢?夠了麽?”

此言一出,仿佛施展了哈利波特裏的“Silence”魔咒一般,叔叔和嬸嬸都不再說話。

路明非是被他爸媽寄養在叔叔嬸嬸家的沒錯,但是寄養不是過繼,路明非那遠在國外考古的爸媽,每個月都會從國外匯過來一筆錢作為路明非的生活費。

路明非被送過來的時候還是孩子,這筆錢自然不可能打到一個孩子手上,當然是由叔叔嬸嬸代收代用的。

托這筆錢的福,路明非初中並不算很優秀的成績可以上私立貴族高中。

也是托這筆錢的福,全家每月收入不過六七千叔叔嬸嬸能買一輛小排量的寶馬,叔叔有錢買一些仿得很像的名牌貨,嬸嬸有錢在麻將桌上輸。

還是托這筆錢的福,堂弟路鳴澤在學校裏有了“澤太子”的綽號,一個月的零花錢動輒幾百——畢竟實在貴族高中上學,出手不闊綽點容易被同學看不起。

嬸嬸可舍不得自己寶貝兒子在學校裏受委屈。

不過這筆讓嬸嬸幾家都過得很舒服的錢,到底算是誰的呢?

在被匯過來以前,它毋庸置疑是路明非爸媽的,那匯過來以後呢?

算是路明非叔叔嬸嬸的?還是路明非自己的?

從某種角度上講,這和“過年收到的壓歲錢是自己的還是父母的?”有異曲同工之妙。

這是這筆錢要比壓歲錢多太多了,多到叔叔嬸嬸突然滯聲。

這筆錢最開始肯定是該給叔叔嬸嬸的,畢竟彼時的路明非還只是個孩子,給一個孩子這麽多錢可不是好事。

然後這個“傳統”就像紅包被家長收走一樣一年年地保留了下來,唯一的不同就是孩子長大點了家長就不會收走紅包了,但路明非的生活費依舊一年年在叔叔嬸嬸手中。

孩子會質疑自己的紅包被收走,路明非卻從沒質疑過自己的生活費。

直到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