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8章 燈滅之三一

殿下

正文第二二八章

榮烺完全不認為這案子判的有什麽問題。

不過,對於方禦史的質疑,她也耐心傾聽。

這是身為公主的風度。

方禦史道,“原被告雙方,是在婚內發生爭執,男子傷了婦人。殿下怎能以他們和離為故,便一視為以物傷人而斷?殿下,男子傷人時,他們尚未和離。律法上明明白白寫著,婚內以夫傷妻者,折傷以下勿論。”

榮烺說,“萬師傅曾給我講過楚地一件夫殺妻的案子。當年,一個丈夫逼迫妻子做暗娼,妻子誓死不從,丈夫惱怒之下大打出手,打死了妻子。按律,夫殺妻,杖八十發配三千裏。當時,楚地府尹也是這麽判的。但楚王知道此案後說不妥,丈夫逗妻子做暗娼,已失夫妻之義,故當以殺人罪論處。”

“後來,案子上稟刑部,刑部議後上呈先帝,先帝稱善,以朱筆殺之。”

幾十年前的案子,公主竟然知道!

方禦史現在是信了,他閨女常說公主殿下有學識,看來的確是讀了不少書。

方禦史辯道,“可那是極不尋常的情況,便是我等也鄙薄其不配為人。如今豈至那等情形,殿下,您雖慮到人情,卻因此顛倒法典,實乃因小失大,得不償失。”

榮烺道,“那我問你,法典所立為何?”

“自然是設世間秩序,立世間規矩。”

“那秩序規矩是用來做什麽的?”

“規範行止,約束不法。”

“還有最重要的,為安民撫民。”

榮烺道,“律法是行為的底線,律法的存在就是要告訴所有人,你的所為所行,不能邁過這條線。因為只有約束了不法,才能給世間最大的太平。而太平世間,能活更多人,能使更多人活的好。”

“這就是律法的意義。”

“可殿下您這不自己壞了規矩?”

“好,那現在就說說方禦史存疑之處。”榮烺道,“你認為婚內以夫毆妻為小事,我問你,你看過趙氏臉上的刀疤嗎?”

“今日匆忙,尚未得見。”

“那方禦史也是有女兒的人,將心比人,若以後阿方嫁一不良人,也被人臉上砍一刀,深將見骨,容貌大損,終生不復。方禦史要如何判?”

方禦史臉色臭的跟剛從糞坑出來似的,仍是硬著頭皮,“臣縱惱恨那行兇人,可臣身為禦史,亦要有律依律。”

“那我就再給你講講這律的事。”榮烺道,“我記得史師傅跟我講過科場的事,當年史師傅少年俊才,十四歲中秀才,十六歲參加秋闈,傳為一時佳話。”

史太傅縱是來尋榮烺麻煩的,聽到少年光輝,仍是忍不住輕咳一聲,謙虛道,“都是舊年黃歷,殿下不必再提了。”就是拍師傅馬屁,師傅也是個公正人的。

“我記得史師傅同我講過,秋闈報名前,要有府衙文吏記錄各應試秀才的相貌,相貌分甲乙丙丁四等,依史師傅之容貌,當年得的是甲等。”

史太傅已知榮烺要說什麽,也得答,“這倒是真的。”

榮烺看向一臉方正的方禦史,問,“方禦史你當年是幾等?”

方禦史雖不若史太傅文雅,也生的面貌端方,天生一股正氣凜冽,黑著臉道,“不才,甲等。”

“若一應試男子臉上帶了刀疤,他能得幾等?以相貌便入了最末等。女子同理,別說容貌不重要,女子四德,德容言工,容貌僅排品德之下。一個丈夫,若是與妻子有口角爭執,的確,沒有筋斷骨折,聽著簡直一點不嚴重。但一個故意毀別人容貌的人,不論他什麽身份,其心地之陰,其行為之惡,不嚴懲不足以平民憤。”

榮烺道,“所以,我斷定,在他刀砍趙氏臉的時候,其夫妻情義已蕩然無存。在那一刻,他就不配再做丈夫。故,當以持物傷人判決。”

方禦史嘆,“殿下這樣判,以後難免有人有樣學問,只要夫妻間發生一點爭執,一旦告官和離,便是以傷人罪論處了。”

“法典早已立好,執行卻要靠人。兩樁看似相同的傷人罪,細究根由可能是兩種判法。方禦史,若你為女方家人,你會感激我斷案公正。如你為男方家人,你縱一時不理解,等你真正冷靜下來,你起碼不會怨我。卑鄙之人如果永遠穿著仁義道德的人皮才會貽害無窮,今日若你縱了那男人,將來他另娶一妻,舊惡再起,那麽,當年輕判的官員是有責任的。”

“放縱惡人,就是對善者最大的不公。”榮烺道,“禦史監察天下,監察的不是善者,你們要監察的恰恰是為惡之人。”

“方禦史,你應是最疾惡如仇的人。你要將目光放的更長遠,而不是將心胸拘泥於男人還是女人。惡人不分男女,只要是惡,伸手誅之。這便是禦史台的責任。”

方禦史道,“臣擔心的是,有此一案,以後和離的事怕要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