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首飾盒33

翌日天蒙蒙亮, 丁厭被人從睡夢中喚醒,開啟了自己人生中的第一程徒步登山之旅。

這片區域是高原地帶,他們所處的位置海拔較低, 有著富饒的森林和肥沃的草場。植被很有特色,高的是樹, 矮的是草, 不見灌木叢和攀緣植物, 行走在林間能踩到的只是厚密的枯葉和毛茸茸的草皮。

參天巨木壟斷了陽光,幽涼清寒的晨霧好似原始森林深處傳來的嘆息。

丁厭提升的那點體能, 要征服這座山嶺終究是力所不及,為了照顧他, 其他人特意放慢了腳程, 一路邊走邊聊, 分散他的注意力, 避免他早早地感到枯燥與疲累。

愛撒嬌口才好,負責給他講故事解悶。

“像這些地方,人跡罕至,與世隔絕,原住民可能幾十上百年以來,一直過著沒有變化的生活。他們或許還信仰著自然神, 會在山洞和水岸邊供奉神明。”

丁厭的心跳略急促,問:“什麽是自然神?”

“山川河流, 風雨雷電, 動物植物, 只要有信徒, 就會被奉為神明。”

“為什麽要信仰這些東西?”

“因為古代人的科學知識匱乏, 不能理解一些自然現象, 更缺乏防護和應對的手段;只好將其當作神明朝拜,換取風調雨順。”

丁厭:“可我們古時候信奉的不是道教和佛教嗎?還有河神龍王玉帝什麽的,也沒有人對著雨和雷祈福祭祀啊。”

愛撒嬌:“你說的兩種宗教,都是在公元後興起的,我指的是更遙遠的古代,比如殷商時期。甲骨文你總知道吧?那是一種占蔔的工具。古時候遭遇幹旱,影響農作物收成;又沒有科技施行人工降雨,那麽人們所能做的就只有向上蒼祈禱。但人的思維是功利性的,古今中外對神明的祭祀,本質是賄賂,帶有交易性質。

“假如我是個男巫,我要向神明祈願下一場大雨,那我就需要統治者為我提供一定數量的祭品,用於討好掌管雨水的神。這裏面的講究很多,不同的神,要用不同的方式獻祭——這是儀式感,以示莊重。

“像祈雨的過程就十分嚴謹。首先我要把蔔筮之詞刻在牛的肩胛骨上,再放到大火裏燒,這叫貞問。火會把骨頭燒出裂紋,那些裂紋的走向就是神明給我的答復。我依據這些神跡,來判斷是否及如何進行這場祭祀,是燒死二十個羌族的俘虜呢,還是淹死一位身賦神職的女巫呢。”

“這也太野蠻了……”丁厭說。

“文明不是從地球誕生就有,而是一步步進化發展來的。在小農經濟發達的社會,人們發現了俘虜和奴隸的更大利用價值——投入生產,被剝削勞動力;於是活人祭祀才逐漸被淘汰。而人對神的人格化,比如從祭祀雷電,變成拜雷公電母,這跟神權與政治的融合有聯系,也是人類中心主義在文化層面的一種形態。”

“什麽叫人類中心主義啊。”

“其實和人喜歡把貓狗等可愛動物擬人差不多,是種一廂情願的自戀。”

丁厭鼓了鼓掌道:“你懂得好多呀……”

愛撒嬌道:“你不嫌悶就好,我是怕你無聊,容易喊累。”

“……你一說,我真的覺得好累啊。”丁厭的思維停滯輸入和運轉,感受回到身體內部,雙腿仿佛被架在火上烤,滾燙酸麻。

“那就休息。”楚瀛決定道。

戴心誠提出:“前面有條小溪,風景更好。”

於是他們又走了十分鐘,來到一條夾在河谷間的溪流旁。

潺潺的溪水像條銀亮的緞帶,對岸是片幽綠的草坡,半山腰搭建著質樸的小屋,木柵欄圍成的圈外分散著吃草的馬兒和牦牛。

丁厭在溪邊洗了手,水冷得凍骨頭。他說:“這種不毛之地,還有人住嗎?”

戴心誠哧道:“這算什麽不毛之地,水草豐美,天高雲淡,有人住很正常。”

丁厭不喜歡這個人說話的語氣,坐到楚瀛身邊,挨緊。

楚瀛給了他一袋堅果和一小盒水果幹。

丁厭嚼著杏仁,問:“你怎麽一路都不說話?”

“我比較享受專注。”楚瀛誠實道,然後眼神指愛撒嬌,“他說的你沒興趣嗎?你可以跟他講講你喜歡聽什麽樣故事,他的閱歷很豐富,應該有你愛聽的。”

平心而論,愛撒嬌個性不錯,是個好相處的人。丁厭不想辜負別人的美意,裝作無理取鬧道:“你是不是後悔帶著我了?”

戴心誠搶著說:“是後悔。楚是為了你,才選的這條最溫和的路線。我們一般不這麽走,這不叫登山,只能叫帶你散步。”

“我又沒有問你!”丁厭頂撞道,“你真討厭,我還不想帶你呢!你有什麽好橫的,官二代很了不起嗎,你這叫欺壓平民百姓!”

“這就叫欺壓了?”戴心誠跳下那塊石頭,走了兩步堵在他近處,說,“你信不信,我把你頭發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