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連衣裙34(第2/3頁)

丁厭說完,自己都笑了,覺得很荒唐。“我是個膽小鬼,想盡可能避免有幾率爆發的矛盾,你為什麽理解不了呢?”

但他又有些許明白,為何楚瀛理解不了他——因為他們的生活是如此天上地下,雲泥之別。

他的確不能算作常規意義上的底層窮人,甚至於像丁茵說的,他過著百分之九十的人難以企及的生活,沒有資格被稱作普通和平凡。可他依然是在平庸這個標簽下成長起來的人,許多時候缺乏自信和底氣。

比方說楚瀛雖然會在莫名其妙的地方吃醋,卻從不介意他穿很短的裙子出現在外人眼前,或在網絡上展示自己。

而同樣的情況代入自己身上,他卻做不到。他和曲荷在一起時,總免不了患得患失,他像所有男人一樣,見不得女朋友穿性感張揚的衣服,不想她和別的異性接觸,希望她的光芒不被人窺見,永遠只屬於自己。

這才不是什麽占有欲作祟,而是骨子裏的自卑和怯懦。大自然裏的雄性動物需要靠炫耀美麗的羽翼、相互搏鬥、殘酷競爭來顯示自身的優異剽悍的基因,並以此贏得雌性的青睞,獲取交[]配權。

人類同樣如此,優勝劣汰,適者生存。只有對自身不自信的男人才會想要把伴侶關在家裏,不給別人看見;因為美麗的她必定會引來競爭對手,要杜絕她受到更優秀的男性吸引,從而拋棄自己的可能性,就只有剝奪她和其他男人接觸的機會。

他有時換上女裝和曲荷去逛街,會刻意把自己往妖艷招搖的風格打扮,他希望男人都來看他,而不要注意到曲荷;因為他真的沒有信心能留住她。

只能說這段戀情的終結是種必然,他配不上她,她隨時能拋下他,去追尋更好的未來。

但楚瀛和他恰恰相反。楚瀛是舒展自信的,那種既不畏首畏尾,也不會因小小細節艴然不悅,很是胸有成竹的松弛感,令丁厭羨慕極了,他一輩子也做不到。

若是在此基礎上追溯更深層次的原因,只能解釋為他害怕。曲荷甩掉他這件事,盡管不會影響到他的日常生活,更談不上情感創傷;但依然在他的人格上留下了不可磨滅的印跡。

他不會再得意忘形地到處介紹這是我的女朋友/男朋友,哪怕ta們無比優秀。因為ta們是自由的,可以隨時棄他而去。

哪一天楚瀛像曲荷那樣,對他感到厭倦,或有了新的追求,他又會變回一條沒人要的可憐蟲,認識的人、不認識的人,全都不分當面背後地看熱鬧,譏誚嘲弄、挖苦貶低。

包括他的父母和親朋好友,大家都巴不得他受苦受難,想看他被打斷骨頭在泥潭裏掙紮,好似有一天他能被磨難點化,涅槃重生,脫胎換骨。

可是他不會的,他是軟骨頭,被多敲打兩下就會真的碎掉,所以他只能過著得過且過的生活。誰不想變強壯變勇敢,變得無堅不摧、頂天立地,可他就是做不到啊。

丁厭磕磕巴巴地說了好些話,也不知道究竟有沒有表達清楚意思。

“……我懂了。”楚瀛道,“不如你也聽聽看我的想法?”

“嗯……”丁厭安靜地閉了嘴。

“我不評價你的前女友和你分手是對是錯,但你也明白,她是個獨立的成年人,她只是做了她應做的抉擇。這件事已經過去了,不要讓它再影響到現在的你。”

“而我,”楚瀛笑著說,“我覺得你的顧慮,僅僅是因為你還不夠喜歡我。所以流言蜚語、他人的眼光、缺乏安全感等等的這一切,都能成為橫在你面前的阻礙,影響你接受我。”

丁厭不否認楚瀛說的對。他喜歡過人,知道“喜歡”和“愛”是種什麽樣的體驗,是赴湯蹈火、舍身忘死。他對此刻他面對的這個,尚未產生那麽熾烈洶湧的感情。

“但你不喜歡我,我也沒有什麽辦法。我只有再接再厲,爭取讓你早日喜歡上我。”楚瀛眼睛裏並無氣餒或沮喪之意,仿佛這是再正常不過的事。

“我有一個問題……”丁厭揚起臉問,“你執著於讓我喜歡上你的原因是什麽呢?成就感嗎?”

“第一個原因是,你好看。這世界上好看的人很多,但你恰好長到了我的心尖上,所以那天晚上你喝醉了纏著我,我沒能推開你。”

“第二個原因是,你的個性不可思議。你幾乎從不掩飾情緒和心中所想,我想象不出你是怎麽長大的,你身邊一定有很多人愛你,這很吸引我。我是不缺少逢場作戲的對象,但我周圍的大部分人被虛偽做作貫穿了一生,很無聊。”

“第三個原因,在熟識的過程中,我發現我們的性格很互補,很契合;你想要的,正好是我有的。所以……我找不到我不喜歡你的理由。”

丁厭噗嗤笑出了聲。不是因為這番話使他感到可笑,而是他們倆還坐在瓷磚鋪就的走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