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茉莉花

這並不是元儀第一次主動找余檀。

余檀深深記得, 第一次見元儀時,是一個冬天,家裏養的茉莉花都凋謝了, 葉片也不再油光發亮, 顯得死氣沉沉。

C城是沿海城市,冬天一般不下雪, 但雨水多,又濕又冷。

元儀來的那天,陽光明媚,是個難得的大好天氣。她穿一件黑色的鬥篷大衣, 手上拿一只愛馬仕稀有皮,搭配一雙過膝的高筒靴, 波浪長發隨意地披在肩上,美得讓人挪不開目光。

她畫著精致的妝, 身上香香的,彎腰摸了摸余檀的腦袋,笑時眉眼彎彎, 十分有親和力地說:“你就是小魚啊, 好可愛。”

小巷子裏孩子們經常追逐打鬧, 一個皮球飛過來砸了元儀一下。這幾個男孩子天天在巷子裏打球,調皮又搗蛋,不知砸壞多少家的玻璃窗戶, 更可氣的, 他們的父母也都護犢子, 經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就是:“小孩子嘛, 你跟他們計較什麽。玻璃窗戶碎了就賠你們一塊, 有什麽大不了的。”

在皮球砸過來之前, 元儀溫聲地說過:“小朋友,阿姨有話要和余檀說,你們能先去旁邊打球嗎?”

那幫人要是聽話,就不會這附近人人都討厭的皮猴。就連余檀也跟他們打過架。

皮球落在元儀手中,她神色平常,不見惱怒,當著余檀的面,“咻”的一下給扔進垃圾桶,還自誇一番:“我這準頭還不錯吧?”

皮球的小主人找上來,纏著元儀要還球。不還球,他就搶了元儀的那只包,放在地上猛踩。

從頭到尾,元儀也沒跟小男孩一般見識。她只是擡頭看了眼電線杆上的監控,轉身對余檀說:“謝謝你呀小魚,謝之煜好久沒有那麽開心過了,你給他的棒棒糖他一直舍不得吃。”

余檀提醒元儀:“阿姨,你的包都被踩壞了。”

元儀搖搖頭:“沒關系。”

只不過隔了一天,有專業的律師上門找到那個小男孩的家中,告知其家長:“元女士被弄壞的皮包價值五十萬美金,並且這款愛馬仕稀有皮還有升值空間,念在你們家和余檀是鄰裏關系,只需要按照五十萬美金賠償即可。”

那家人自然是不肯賠的,直接賴皮:“你們有什麽證據啊?”

證據自然是有的,小巷子上面的監控拍得清清楚楚。

那家人又說:“不過是個孩子,你們計較什麽?”

律師並不留情面:“我們沒跟孩子計較,但作為孩子的監護人,你們要賠償這五十萬美金。”

五十萬美金啊,在當時的物價下,折合成人民幣也得有七百多萬。

五十萬美金對於元儀來說不過就是一只皮包,可那家人就算是傾家蕩產也賠不出來。

元儀從始至終沒有再露面,專業的事情交給專業的人做。

年幼的余檀所知道的,是那家人被逼得走投無路,變賣了巷子裏的房子。

後來再聽到那家人的消息,是妻離子散,小男孩的爸爸欠債跳樓,人沒死,倒是摔了個半身不遂。

楊老師稱這件事為一個皮球引發的慘劇,她並不同情那家人的遭遇,說種什麽因結什麽果。元儀雖然有錢,但她是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那戶人家一直縱容著小孩子的所作所為,巷子裏的人念著鄰裏間的關系並不斤斤計較,可是總有一天,這個社會會幫忙教育他們。

也是從那個時候,余檀發覺,漂亮的女人會說溫柔的話,也會做最狠的事。

那年夏天元儀來找余檀,耐心勸導她更換志願。

余檀事後後悔,可路是自己選的,她怨不得別人。

其實那以後,元儀也來余檀的學校找過她,並且為了補償,要給她一張卡。

余檀沒領那份情,明確地表示希望元儀以後再也不要來找她。作為交換的條件,余檀表示自己也不會跟謝之煜提及她們見過面的事。

元儀遵守諾言,這些年沒有出現在余檀的面前,只不過逢年過節,不管是余家還是余檀本人,都能收到以元儀名義送過來的禮物。所以楊老師一直對元儀贊不絕口,覺得她是一個禮數周到的人。

時隔多年再接到元儀的電話,余檀無疑是緊張的。可是一想到氣焰囂張的謝之煜會作為自己的後盾,她好像也沒有那麽懼怕元儀。

元儀想約余檀出來見一面。

余檀表示自己沒空。

有空也不想見元儀。

元儀到底還是帶著一些強勢的意味:“就五分鐘可以嗎?我現在就在你公司門口。”

余檀身上的汗毛都要豎起,不敢置信:“你怎麽知道我上班的地方?”

“這並不是什麽難事,你媽媽也很樂意分享。余檀,只要五分鐘,我不會打擾你太多時間。”

*

到底還是要見面了。

余檀全副武裝,快速拿出包裏的化妝品調整一下妝容。她化了妝會更加從容自信一些,仿佛身上披了一層無形鎧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