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1章 初級法庭(第2/2頁)

在這個問題上洪濤沒敢大包大攬,別看不是啥大事,可這玩意牽扯到宗教、文化等一系列因素,根本就講不出道理。如果自己武斷的做決定,不光會從根本上得罪人,還會失去威信。

那該咋辦呢,洪濤比較會和稀泥,他把各方的訴求綜合了綜合,既考慮到疆省移民的特殊性,又沒完全讓本地移民讓步,而是兩邊各退一步。

假如有不同宗教、族群的男女雙方想走到一起去,按照聯盟規則是誰也不能幹涉的。不過到了自管區裏,委員會有權幹涉一下,假如雙方族群不同意,那就先不繼續發展,讓男女雙方冷靜三個月再做決定。

如果三個月之後男女雙方依舊覺得對方好,願意在一起生活,那就真是誰也不許幹涉了,否則就是和自管區委員會作對。反之,一拍兩散。

至於說誰把誰睡了,或者未婚先孕之類的問題,對不起,自管區鼓勵生孩子,結不結婚無所謂。在這個問題上誰要是敢橫加幹涉或者報復,不用等自管區委員會出手,聯盟管理處就得帶著治安隊上門抓人。

都啥時候了還這麽多破講究,毫不誇張的講,生育是每個幸存者團體最大、最關鍵的政策。想發展必須多生,這時候不再把宗教、文化當成首要問題了,尊重是情份,別給臉不要臉!

所以呢,自管區暫行條例實際上和安全區管理辦法區別不大,只是把管理主體從管理處換成了委員會。但也不是沒區別,比如多了一整套選舉委員會成員的方式,還有一整套公開委員會財務情況的規定。

按照這些規定,委員會是個非盈利性機構,所有經費一部分來自各種管理費用的收繳,一部分暫時由自管區流民自願捐贈。

不管來源何處,在經費使用上必須做到盡可能透明,每個季度都會有財務報表張貼在委員會大門外。以什麽名義收了多少管理費、收到多少捐贈、都幹嘛花了、還剩多少、下個季度有什麽大花銷等等全要注明。

哦對,自管委員會成員的工資額度、福利待遇、家庭財產情況也一並張貼出來。什麽級別掙多少錢是死規定,沒有任何額外補貼,誰超過了相應的生活水平,對不起,只要拿不出自證材料,就算經濟問題,直接免職!

這也是洪濤不敢隨便請人吃飯的主要原因,無論花公款還是花私房錢都會成為被監督的線索。別折騰了半天,自己先因為行為不檢點、財產來路不明被搞下台,那真成天下第一笑話了,聯盟高層裏肯定有很多人會笑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