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8章 庭前擊鼓2(第2/2頁)

但壞就壞在這個如果上了,她只是巡回法庭的法官,權限不可能超越聯盟政府和理事會,對於很多司法解釋也不能獨立完成,根本就沒法判決。

“不止多半,百分百落空,可我依舊要告。不是要故意為難你,事情走到今天這一步,管理層裏沒有誰能出汙泥而不染。

看看外面,他們為什麽勞累了一天,還大半夜起來排隊?我敢說他們只是想伸冤群體中的一少部分,大部分流民遇到麻煩,能忍的就忍了,實在忍不了還能選擇跑路,去別的安全區裏試試。

是誰造成了他們的無奈和屈辱?答案只有一個,不是安全區裏所謂的地下勢力,而是聯盟政府,其中也包括你和水南琴。

做為普通人,不主動害人確實算人品可以。但做為官員,光做到這一步是遠遠不夠的,甚至可以說是瀆職。當你坐上這個位置拿到權力,同時也背負著責任和義務,使用了權力就得承擔責任、履行義務。

我是個啥樣的人你應該有所了解,凡事都喜歡講理。想想看,如果當年我知道你和小水會成為爭權奪利者的幫兇,有沒有可能也睜只眼閉只眼假裝看不見,留下你們在小區裏自生自滅?

如果沒有孫建設據理力爭,甘願冒著生命危險也要維護人類基本的倫理道德。我距離小區那麽遠,身邊又沒有幾個幫手,直接忽略你們,先顧著自己的生死豈不是更合理!”

怎麽能讓褚婷接了這個案子呢?洪濤打算情理並用。於情,自己是她的救命恩人,只要還沒修煉到職業政客的鐵石心腸,多少也會起點作用。

於理,那就更說得通了。當年如果不講道德不講倫理,她們那批人可能很長時間還是當奴隸的命運,誰會放著自己的團隊不建設,先跑去解救別人呢。

這一點和眼下的情形還有些相似,如果你承認當年我救人是對的,那就接手這個案子。如果不承認當年的正確性,好,你是個忘恩負義的小人,放到廣播裏臭一臭,對聯盟政府的聲望也可以起到打擊效果。

“……您、您要是這麽說,等於是逼著我辭職,當了普通人,自然就沒有這些責任和義務了。可是我不幹之後,換上來的很可能是改革派,到時候您一樣達不到目的!”

褚婷伸手捏了捏眉心,腦子裏頓時閃過一個成語,忠孝難兩全。一邊是賴以生存的聯盟政府,一邊是曾經的救命恩人,自己夾在中間難做人。

同時也不太理解洪濤為什麽突然變得如此咄咄逼人,只為了給政府添點惡心,甘願把本來還不錯的情份全搞沒了。這麽幹明顯是筆賠本買賣,有百害無一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