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6章 法律問題5(第2/2頁)

別說初秋,就算把林娜或者周媛推到這個位置上,她們也很難做出第二種選擇。原因很多,有個人的也有集體的,即便心裏明白,有時候也會身不由己。

大概40分鐘左右,法庭重新開啟,洪濤剛剛走進大廳,什麽決定都沒聽到,就已經感受到了很明確的結果,自己,或者說保皇派在這個回合裏獲勝了。

焦樵、林娜、周媛、藍迪、水南琴、褚婷等絕大部分對自己抱有同情或者期盼的政府官員,臉上的陰郁全都一掃而光,即便不會膚淺的馬上露出笑容,也明顯輕松了很多,甚至還有人偷偷向自己做出加油的手勢。

理事會坐席這邊,總體的情緒則從剛剛的一鼓作氣、同仇敵愾,變得有些仿徨,原本堅定的眼神多少有了些散亂,但更多的還是惡狠狠。很顯然,剛剛的決定,讓他們感覺受到了戲弄。

“洪隊長,法庭剛剛進行了表決,以多數票認定了這份材料的合法性,確定了救援隊和東亞聯盟的實際繼承關系。關於理事會修改基本規則的手續是否合規,暫時不在法庭討論範圍之內。

聯盟政府和理事會將在質詢結束之後,由專人組成審查組,對這件事展開仔細的調查,如果需要,可以向你通報階段性結果!對這個結果,你是否還有疑問?”

呂葉江南還是比較有城府的,雖然改革派不大不小的勝了一局,卻從他的臉上看不出任何欣喜。等所有人坐好之後,才拿起剛剛的表決結果,再次當著洪濤宣讀了一遍。

“有……是這樣,如果按照原始的基本規則,我有權要求進行公審。可是聯盟政府現在還不能認定理事會的後期修改違規,那我應該遵循原始的規則還是涉嫌違規的新規則呢?這牽扯到我的基本權利,請法庭給予明確答復!”

這個決定並不出乎洪濤意料之外,實際上只要讓他把這份材料提出來,留給聯盟政府和理事會的選擇就很有限了,基本就是三條。

第一,承認其合法性!這是最省事最合理也是最符合事實的選擇。

不管公開還是內部承認,都不會有太大非議。絕大多數聯盟居民,包括流民,向來也是這麽認為的,東亞聯盟是復興聯盟的擴編,而復興聯盟誕生於救援隊。

至於說飛虎隊和平難軍是誰,人們早就忘了。在人類世界裏通常只有勝利者的紀念碑,很難記住失敗者,哪怕它曾經輝煌過,也僅僅存在於考古領域。或者臨時抖落出來試圖去證明什麽,比如有史以來啥的。

第二,否認其合法性!這是最復雜最麻煩也是最容易發生對抗的選擇。

一旦真的這麽幹了,先不說在聯盟政府和理事會裏能不能多數通過,光是聯盟政府的合法性、正統性就不好證明了。

你憑啥說你就是正統的,就應該獲得聯盟的領導權?啥,你兵多,別人打不過你!別逗了,要是這麽比的話,藍迪和初秋都要讓位,得讓焦樵把理事長和秘書長統攬,他兵最多!

所以說吧,要想大家還在一起玩,就必須遵循一套最基本的規則,不能說誰想幹啥就幹啥。而這套規則,就是當初救援隊時期由洪濤主持編纂建立,且一直沿用下來的。

第三,不管合法不合法了,把提出問題的人幹掉,問題也就隨之消失了。

比如說一眾官員和理事會成員在法庭裏合計了合計,前面兩種方式都不想選擇,臉一抹,幹脆宣布無限期休庭,先把嫌疑犯押送內務部監獄關押。

在之後的某一天,嫌疑犯洪濤突發心臟病,經過及時救治,架不住常年奔波,營養不良,身體素質嚴重下降,再加上年老體衰,精力憔悴,在急救室裏不治身亡,與世長辭。

人都沒了,誰還會有能力、有膽量、夠資格去提出這個大逆不道的問題。事後把那份資料毀掉,再把理事會的記錄改一改,弄成表面合規,基本也就一勞永逸了。

即便以後有人窮兇極惡、走投無路,再把這件事抖落出來也是徒勞無功。沒有證據支持,光靠嘴說,光靠回憶,十多年前的事情,誰能說的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