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3章 法律問題2(第2/2頁)

那復興聯盟的基本規則又是從哪兒來的呢?關於這一點,在座所有人裏不管什麽職務都不會有我更清楚,因為在成立復興聯盟時我就是聯盟理事長,所有關於基本規則的工作都是在我的領導下進行的,無一例外!

現在我可以很負責任的給出答案,復興聯盟的基本規則一個字沒有動,全部來自救援隊的基本規則。只是在這個基礎之上新加了七條,全部都是關於明確理事會權力和義務的……”

洪濤重新返回自己的桌子後面,沒有坐下,雙手背後來回踱了幾步,像是在腦海裏提取記憶、組織語言,把有關救援隊、復興聯盟、東亞聯盟一脈相傳的論據和論點有順序的講了出來。

他不是搞法律的,甚至對法律很不在意,更談不上精通。但有個東西例外,聯盟的基本規則!當初在指定這套規則時,他有個幻想。

不僅想仿照美國的14位國父,為子孫後代弄出一套足以延續幾百年的憲法,還琢磨著能以一敵十四,甚至再超越那麽一點點。當百年之後,人類徹底戰勝了喪屍病毒,回想起那段往事時也能豎起大拇指,說一聲,牛逼!

雖然心裏明白這是一種不切實際的幻想,一個人的智慧怎麽也不可能超越十四個同樣具備大智慧的人,可他還是這麽去幹了。

在把救援隊改組成復興聯盟之前,與當時的文教科技部部長樊春玲、副部長水南琴;能源部副部長翟彪;後勤部部長周金蘭、副部長雲中鶴;婦女協會主任褚婷;總共七個人,用了21天時間弄出來一套基本規則。

為什麽參加的只有七個人呢?原因很簡單,當時百廢待興,人手嚴重不足,每個人都身兼好幾份工作,沒法完全脫產去琢磨這個。

只有這六個人願意在忙了一天之後,再犧牲個人時間點燈熬油的和洪濤去來回來去掰扯未來的規則到底是什麽樣的。

另外還有幾個人,比如藍迪、孫建設、劉全有、林娜,也臨時參加過幾次。但他們都是日常管理的主力,工作確實累,真抽不出更多時間,只能蜻蜓點水表示表示。

其他人根本就沒拿這個所謂的憲法當回事兒,反正都是洪濤說了算,誰反對,不是被說服就是被揍服,要不被折磨服。這玩意憲法能解決不?如果當時不能,就沒人願意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