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送信(第2/2頁)
有個認識的人總比沒有的好。
到了九月十五當日,西華門外停了數十輛馬車,大宮女在前引路,通向賞菊宴的路上是各家太太小姐,皆是錦衣華服,胭脂水粉,香氣撲鼻。
對於容見而言,這場宴會叫工作成果驗收。驗收得好了,朝中上下知道了長公主這麽個人,費金亦大概會迫於壓力,對長樂殿寬松一些,容見能多見識些人和事,也能試著想想別的辦法,作為一個危在旦夕的炮灰,嘗試自救一下。
不過,這場宴會,他也有些私心。
巳時未到,容見還穿著慣常的裙子,讓四福找了明野過來。
謝殊不過是一個公子哥,做的那些事很容易就被查清了。愛交狐朋狗友,酗酒,狎妓,差點買下一個瘦馬納了當外室,就是沒拿出錢。
容見:“……”
是他的思維太局限。
而那位表小姐也卻有其人,是謝殊母親妹妹家的女兒樊朝月。
如此一來,不提醒那位表小姐,豈不是眼看著人進了人間地獄。
容見親自寫了一封信,以謝殊身邊的朋友身份,揭露謝殊的種種惡行,最後實在看不下去,才將這些告知樊小姐,望她謹慎小心這位好表哥。
四福笨手笨腳的,還是長公主身邊的小太監,容見怕他做不好,到時候在大庭廣眾之下暴露……
所以還是算了,做這種事得找靠譜的。
於是,容見鄭重對明野道:“本宮想托你辦件事。”
明野搭著眼,問:“殿下有什麽要吩咐的?”
容見提著裙子,拿出一份信來,遞了過去。
明野接過那封信,稍拿高了些,上面沾了淡淡的香氣,這次不是桂香,而是與這次筵席相配的菊香。
容見道:“等到筵席開始的時候,你幫我把這信送給一位姑娘。”
還有諸多要求:“但你不要被她發現是你送的,千萬不要告訴對方信是我寫的。總之,有什麽事等她拆開後便知道了。”
說完後,容見總覺得自己描述得有點奇怪,怎麽向是高中生拜托哥們幫自己送情書呢?
但考慮到自己現在在外人眼中也是一位姑娘,容見又理直氣壯起來。
明野微微眯眼,漫不經心道:“殿下的吩咐,也不是不行。”
容見一呆,怎麽還有不行的道理?
明野繼續問:“那姑娘叫什麽?”
“樊朝月。她叫樊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