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1章 【瓜分南洋】(第3/3頁)

“不夠,”揆一指著布桑加島說,“這座島也應該歸屬荷蘭。”

這座島非常神奇,西南邊緊挨著蘇祿國,東北邊緊挨著民都洛島,距離馬尼拉也不是特別遠,但目前為止同樣沒有任何國家占領。

經過長達半個月的談判,《馬尼拉四國協定》出爐:

第一,西班牙承認戰敗,賠償中國、荷蘭各1萬(8000兩銀子)比索軍費,賠償文萊、蘇祿各100比索軍費。

第二,呂宋島劃歸中國統治,布桑加島及棉蘭老島南部歸屬荷蘭。棉蘭老島的西部半島,即三寶顏附近地盤,西班牙應歸還蘇祿蘇丹國。

第三,荷蘭可以在三寶顏建立貿易點,但不得駐軍,不得修建教堂,不得參與港口管理。

第四,荷蘭擁有在文萊、蘇祿的貿易專屬權,文萊、蘇祿的香料和寶石,由中荷兩國聯手壟斷,任何國家不得參與進來。

第五,西班牙將在宿霧港建立總督府,馬尼拉的銀絲貿易,今後轉到宿霧港進行。任何國家都不得攻擊宿霧港,否則就等同向中荷西三國宣戰。

第六,西班牙和荷蘭兩國,承認中國是文萊、蘇祿的宗主國。以現有邊界為準,西班牙、荷蘭不得擅自在文萊、蘇祿擴張,否則就等同向中國宣戰。

第七,荷蘭取消對巴達維亞華人征收的額外稅。

第八,停止殺戮呂宋島的西班牙人,允許西班牙人帶著財產撤走(馬尼拉除外,城堡內的西班牙人,不得帶走任何財產)。

這份協議是菲律賓總督簽署的,西班牙國王很可能不認賬。

但不認也得認,否則就是戰爭。

而且,很可能西班牙國王不認賬,在交戰狀態的同時又恢復貿易。

總督科奎拉這些官員,只能帶著些文件離開,他們搶劫、積攢的財富,都被中荷兩國給瓜分:中國占50%,荷蘭占35%,文萊、蘇祿合占5%,剩下10%分給參戰土著。

科奎拉派出信使,去通知種植園主們撤離。

結果陸續收到消息,西班牙人那些種植園,靠近馬尼拉的早就被搶光了。

跟中國軍隊無關,是華人難民幹的好事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