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6章 【山中之民】(第2/2頁)

並且造成一系列環境問題,他們砍伐山林、鑿石挖礦,帶來嚴重的水土流失。

劉寰提醒道:“贛南山多地少,一味開墾山地,糧食種不出來多少,反而下雨之後動輒山崩。爾等治理南贛,當令山民多多種植煙草、油茶、油桐、漆樹等作物。”

“受教了。”陳茂生拱手說。

明末江西,客家人野蠻發展,到處開荒種糧食,讓官府一直非常頭疼。

但官府的禁令,客家人根本不遵守。直到後來災害頻發,他們才自己重視起來,從而在南贛形成油茶、油桐、煙草經濟區,用人工林代理了自然山林。

鄒維璉不願為趙瀚效力,但也無法在大明做官,幹脆跑到吉安府教書去了。

而大明贛州知府劉寰,卻改名為劉宇留下,被陳茂生特聘為幕僚。

劉寰作為大明官員,啥都幹不了,政策也無法推行,只能整天念經研究佛學。

被陳茂生禮聘之後,簡直煥發第二春,當月就獻策十多條。

此君還會說客家話,成了陳茂生的隨身翻譯。

趙瀚那邊也給出回復,若偏僻村落的客家人,真的全靠勤勞墾荒致富,每人可保留一百畝地。但是,絕對不能超出一百畝上限,而且十人以上的家庭必須分家分產!

因為有劉寰的幫忙,陳茂生吸納了許多本地貧民進宣教團,在贛州城周邊的分田工作非常順利。

可進入山區之後,瞬間遇到重重困難。

那些客家人根本不願落戶,他們一直屬於流民狀態,抱團抵抗朝廷的賦稅征收。

對他們而言,大明是朝廷,趙瀚也是朝廷。

農會工作都無法開展,因為他們自己有土地,而且是自己開荒所得,根本就不需要趙瀚的恩惠。

怎麽辦?

粗暴一點,就是直接殺人立威,以武力手段強行訂立戶冊,但這似乎跟大同理論有沖突。

陳茂生只能繼續請示趙瀚,政策調整必須獲得批準。

趙瀚的回復非常直接,既然山中的客家人,拒絕到官府落戶,拒絕給官府納稅,那他們就不屬於治下百姓。

可以斷絕一切貿易,任何人購買食鹽,都必須出示戶冊。抓到私鹽販子,立即砍頭,全家連坐!若發現有鹽店,賣鹽給無籍者,處以重罰,並永久取消食鹽銷售資格。

禁止商賈到山裏采購任何貨物,一旦發現,處以重罰!

山下集市,定期派人巡邏,隨機抽查戶籍。一旦發現沒有戶籍者,立即抓起來做役工,讓家人自己花錢來贖走。

看似暴政,但跟直接出兵比起來,已經顯得非常仁慈了。

誰讓那些山民,連戶口都不肯立?

南贛地區的民政工作,恐怕要持續兩三年,而且多半會釀成暴動,必須長期駐兵才可以。

“唉!”

趙瀚放下陳茂生發回的信件,感覺一陣腦殼疼。

自起事到現在,農村工作還是第一次遇挫。趙瀚甚至同意不分那些山民的田,讓他們可保留一百畝地,但人家還是不願歸附,只想世世代代在山裏做“野民”。

趙瀚試圖分析主要矛盾,然後發現很可笑。

主要矛盾就是,那些進山墾荒的客家人,由於遷來江西只有幾十年,他們雖然生活非常艱苦,但相對來說比較安定。而且還可以繼續墾荒,暫時沒有人地矛盾,也沒有階級壓迫。趙瀚對他們的統治,才是最大的壓迫,才是最大的矛盾,他們不願給趙瀚交稅!

偏偏南贛到處是山,到處都有山民。

即便宣教官學會了客家話,即便有客家人加入宣教團,暫時也只能在城池附近山區,以及沿河平坦地帶進行有效統治。

大山之中,暫時無法去管。

難怪南贛讓大明頭疼,難怪南贛讓清朝無奈,這地方的情況實在太復雜了。

不能只靠經濟制裁,還得誘之以利、示之以恩,如此才能恩威並施取得效果。

趙瀚仔細思考之後,再次給陳茂生寫信,內容為:挑選願意落戶的山民,給他們頒發特許執照,允許他們每月購買五十斤食鹽,每月賣出兩百斤的山中貨物。

這些人如果發財了,就看其他山民還能不能坐得住!

一味制裁只能讓山民同仇敵愾,必須對他們進行內部分化。

南贛是肯定得好生治理的,因為趙瀚的發展路線,是占據江西全境之後,再去攻占福建和廣東,而南贛又屬於連接福建、廣東的必經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