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第3/3頁)

鐘玲玲是這一屆的高中應屆畢業生,沒有談過對象。程林芳的年紀是整個宿舍裏最大的,她今年已經25了,她18歲下鄉,已經很多年了。

她處過對象,對方同樣是知青,但是最後黃了,他最後跟大隊長的女兒結婚了。

最讓大家驚訝的是馮雲雲,她居然結婚三年了,還有一個一歲半的孩子。

馮雲雲把自己的經歷講得雲淡風輕:“我沒做過農活,我受不了那個苦,所以我找人嫁了。嫁過去以後那家人對我說不上多好,但也說不上多壞,他們不打我,不罵我,但跟我也不親近。”

“本來也不是因為愛情在一起的,他只是在能給我提供好日子的人裏,能力長相家世各方面比較拔尖兒的人而已。我也不圖他的人,能供得起我吃喝,不用我下地辛苦幹活,那就行了。”

“我的丈夫對他的兄弟姐妹,嫂嫂弟妹啥的都比對我好。我在他家過著真是沒有意思。”

“要是一直沒有高考這事兒也就算了,將就將就也能過下去,畢竟他能幹,他的公分夠養我跟孩子。”

“但恢復高考了,我就不樂意陪他玩兒了,要不是迫不得已,誰樂意過那種跟妯娌婆婆勾心鬥角的日子?為了一個雞蛋,也能全家人打一架。”

馮雲雲對自己拋夫棄子的事情不掩飾,也掩飾不掉,世界上沒有不漏風的墻,她早在大學待四年呢,這四年,謊言被戳破是遲早的問題。

這是知青回城的現狀,拋夫棄子、拋妻棄子的事情並不少見。

江又桃小時候看過很多關於這類題材的電視劇。

她小時候同情那些小孩子,覺得那樣的父母太過於狠心,但真的身處這個年代,真真實實的在這個年代的農村生活過,她理解那些拋妻棄子拋夫棄子的人。

孩子是可憐的,是無辜的,這一點她贊同。在江又桃看來,這只是這個特殊的年代,造就的悲劇罷了。

不能要求所有人都為了孩子,選擇委屈自己,犧牲自己的未來,放棄自己的追求,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這是人類的天性。

在這個年代,連肥料都沒有普及,農民靠天吃飯,往後的日子一眼就能看到頭。下鄉知青們是在城市生活過的,他們過過好日子,知道人生還有別的活法,他們想要回城,創造自己的未來。無可厚非。

當然了,這些理解,都是基於那些人沒有在學校裝單身騙人,都像馮雲雲這樣的人才行。那種瞞著自己有過婚育史的,標榜著自己一直都是單身的人,才是真正的人渣。

江又桃好奇地問她:“雲雲,你怕他帶著孩子找過來嗎?”

馮雲雲在黑夜裏無聲地笑了笑,說:“不怕。他能找來,是遲早的事兒。我當初之所以先跑,是怕他撕了我的通知書,困著我的人。”

“只要來報道了,我就不怕了,他再能耐,還能在首都把我捆回去?”

“到時候孩子他要不想要就留下來給我,他要是想要了,我就每年付撫養費。我自願生下來的,我認。”

頓了頓,馮雲雲繼續道:“我是希望他把孩子留給我的。種田真的很苦,我不想我的下半輩子在地裏刨食,不想我的孩子也過這種生活。我想我的孩子能夠住進城裏,當工人,做輕松的工作,不要一輩子渾渾噩噩。”

“至於男人,我是無所謂的,那不是滿大街都是嗎?沒了他,我要是想嫁人,我分分鐘就能嫁個更好的。不想嫁人,我畢業後有了工作,一個人多瀟灑?”

“那種為了一個雞蛋,一口肉菜勾心鬥角算計的生活,誰愛過誰過去吧,我真的是過得夠夠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