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說曹操,曹操到

劉豫大概是這世界上最有資格對金曼曼擺譜的人了, 他可以對金曼曼說一萬句‘我告訴過你’——他也的確告訴過金曼曼,在她真正入局之前,劉豫就警告過她,在和有錢人的博弈中, 全身而退實在是一種奢侈。不過, 他畢竟是劉豫,他是很懂得人情世故的, 所以他絕不會在金曼曼煩躁時惹人嫌, 反而很關心地問, “才回來就和荀總吵架了?耳環很漂亮。”

金曼曼是忘記取下來了,她自己神經兮兮怕被叫去開箱, 把不少首飾都戴身上, 還叫林俏幫忙當人肉架子, 胸針、項鏈剛才都取下來放好——然後她陡然間就開始擔心租屋的治安了——但耳環她忘記拿下來, 此時連忙拆卸, 苦笑說, “如果我說這些都不是我要的, 劉哥你信嗎?”

金曼曼現在對於劉豫來說, 完全是不可碰觸的女人了,不論她最後和誰在一起沒和誰在一起, 劉豫還想留在這個局中,便不能再來招惹她, 他們在社交身份上劃分了明顯的階層, 他因此反而多了幾分自如,患得患失是這世上最大的失態, 男人往往在死心後反而顯得揮灑自如。

“我信。”劉豫很誠懇地說, “因為你追求的似乎不是這些——不是占有, 而是支配。”

這句話說到金曼曼心底了,仿佛一下點破了迷津,她感覺到這對主仆都是理解她的,是的,金曼曼不能獲得安寧的症結也在於此,她追求的並非是對金錢的占有,而是對金錢自由的支配。

“但是,我也說過了。”劉豫又說,他很同情地看著金曼曼,“有些事是完全由不得你的。”

確實如此,金曼曼猛地吐出一口氣,她敲了一下桌子,“現在關鍵是合同——”

“確實,關鍵是合同。”

他們正坐在微風習習的室外,S市的春天一向來得突兀,金曼曼去了外島半個月,回來時已經從大衣跳脫成半袖,只有在夜裏才需要穿件薄風衣。劉豫面前擺了一杯無酒精雞尾酒——隨便調調的那種,只是好看,內有大量糖漿,不好喝也不健康,S市有很多這樣的酒吧,營銷環境、情調,在社交媒體上搞成網紅,賺波快錢。劉豫就屬於明知道其中套路,但還是忍不住被收割的那種人,他拿著這杯飲料,但是並不喝,“你們的合同模板我看過,你幾年內是沒法抽身的。”

金曼曼可以說不幹就不幹,放下一切重新開始嗎?或許是可以的,但這要荀嘉明願意放她一馬,工作室成立以來,簽署的服務合同都有售後保證期,不說別的,就說她接的小別墅裝修那單,裝修現在剛剛結束,荀嘉明要找茬,聯絡律師即可,從售後中挑三揀四,大家直接法院說話,金曼曼不想賠錢就只能積極應訴,這官司,荀嘉明完全打得起,金曼曼能磨得起嗎?

還有剛接的莊園單,要是誰簽了合同還可以說走就走,那市場豈不是完全亂套了?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是小說中才有的瀟灑,好像隨著心境的提升,一切煩惱將不再是問題,大約是因為大多數人都是受雇者,說走就走,辭職了一切告一段落,但金曼曼是老板,她要為工作室的合同負責,她現在放棄不了這一行了,要走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起碼要把莊園的案子磨到結束,或者荀嘉明主動和她解約。

當然,如果林陽出面說項,金曼曼又肯表達誠意,或許嘉明會網開一面,但林陽憑什麽幫金曼曼?金曼曼是要依靠一個男人去擺脫另一個男人,林陽是傻的嗎,冒著得罪荀嘉明的風險,默默為她付出?這個女人甚至剛剛才嫌貧愛富地蹬掉他的橄欖枝,選擇了嘉明,隨後又立刻後悔。

金曼曼是不會去求林陽的,這只會激怒荀嘉明,她花荀嘉明多少錢都可以,他根本不會心疼,嘉明這種富家子弟最忌諱的就是被玩,被當傻子,帶綠帽子,林陽以前是,將來也只能是好同學的哥哥。

她現在想從劉豫這裏得到一些建議,如何能用盡量小的代價全身而退,金曼曼可以做一段時間女友,但是她絕不想最後被框在某間別墅裏,成為一張幽怨的油畫,這種華麗的悲劇欣賞一下可以,親自演出她敬謝不敏。

金曼曼不得不承認自己的確不是掘金女的材料,見賢思齊,在莊太面前她自慚形穢——荀嘉明賣相怎麽都還算可以,莊生長得像個癩□□!沒什麽可說的,她確實不如莊太。

“你想出局。”劉豫重復說,他顯得有點兒詫異,大概劉豫很少見到開局和金曼曼這樣順的人還要afk,大多數人或許會在占有之後選擇進一步追求支配。金曼曼去一次外島反而有些膽小了。

他思考了一下,又意味不明地看了看金曼曼幾眼,“恐怕戀愛是要談一段時間的,該發生的事,你不能拉扯太久。”

這都是她應該想到的事,金曼曼不能表現得太抗拒,她在心底狂抽自己耳光,像是在斥責那個愛做夢的虛榮小女孩:你當時到底在想什麽呢?你應該說林陽的,不是因為林陽的人品比荀嘉明高貴多少,而是林家至少沒有荀家這麽有錢,帶來這樣大的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