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酒後真言

都說糖尿病人吃什麽都不香, 但這頓飯是例外,有了紅燒羊肉壓陣,Jimmy享用生平難得滿足的一頓饕餮,他似乎回到自己的二十年代, 那個一人獨飲一件啤酒, 也能面不改色,不必擔心第二天空腹血糖的時代。這頓飯在金曼曼看來是很成功的, Jimmy喝到第三瓶時就完全多了, 拉著林陽絮絮叨叨, 全在憶當年,不過, 他說起家鄉話, 所以Irina和金曼曼大概都是聽不懂的。

一頓飯吃了四個多小時, 最後一箱啤酒見底, Jimmy去吐了兩次, 總算不喊‘我還能喝’了, 剩下三個人都沒有喝醉, Irina喝紅酒, 林陽喝了很多啤酒,但臉不紅氣不喘, 金曼曼幹脆一口沒喝,三個人合力把Jimmy送回酒店, 把他放在床上, 呈側臥姿態,又給他墊了個塑料袋, 善後工作才告結束, 金曼曼很想幫Jimmy脫鞋, 但還是忍住了——Irina好像已經很美國化了,並不在乎丈夫穿鞋上床,但金曼曼還是忍不住多事地心疼酒店上好的床品。

“你還好吧?”

等電梯時她問林陽,“我可以自己打車回去,不過我先幫你叫好代駕——”

話音剛落,她趕忙扶住林陽,林陽一只手按著她的肩膀借力,一只手捂著嘴就說了三個字,“洗手間。”

他應該在極力憋著不吐,金曼曼不敢再說什麽了,一邊拍著他的背安撫,一邊帶他疾步走進電梯,猛按大堂那一層,電梯下行時林陽明顯顫抖了一下,金曼曼在心底瘋狂祈禱他別吐在電梯裏,還好,林陽忍耐力很強,酒勁也都是一陣一陣,等到了一層,他幾乎已經可以自己走了,金曼曼只需要扶一扶方向。

她在洗手間門口等了十幾分鐘,林陽再出現時,臉上已經是一片潮紅,他應該是吐了好幾次,外套不見了,襯衫倒還幹凈,領帶團巴團巴握在手裏,領口開了幾顆,金曼曼問,“西裝就不要了?”

那件西裝不便宜的,至少要四五萬,而且應該是定制款,就算沾上了嘔吐物,金曼曼覺得就這樣扔掉也很可惜。林陽反應比平時要遲鈍一些,過幾秒才揮了揮手,“不想要了,送給門童吧。”

好吧,金曼曼也不能進男士洗手間去撿回來不是?她小心地扶著林陽,“還能坐車嗎?要不要開個房間休息幾小時?”她可以幫林陽開好房間,就不送他上去了。

“沒事,我喝點冰水緩一下就行了。”

林陽看起來正在逐漸清醒,自動拐進大堂吧,要了兩瓶冰礦泉水,“你先回去吧,自己叫車可以嗎?”

金曼曼倒是更寧願他上樓去,現在這樣叫她怎麽走?沒見大堂吧裏幾個客人都虎視眈眈地看過來了嗎?他們可不知道林陽剛才吐過,估計順著深V線往下看,見到隱約起伏的胸肌,只覺得秀色可餐。

——這要是林陽被女的纏上,也就算了,最怕他被男的撿走,那後續金曼曼就過意不去了。“我沒事的,現在才九點多,那我一起上車回去吧。”她再次感到不會開車的不便。

林陽揉了揉眼睛,他的思緒仍是不完整的,回話也很慢,冰水拿到就抵著自己的額頭做冰敷,富二代為了生意進出酒局,喝醉了一樣狼狽。金曼曼看著他,心想林俏大概是絕對吃不了這個苦的,也沒有安排飯局的能力。雖然林俏的母親是學霸,似乎要比林陽的母親更聰明一點——她不禁開始好奇,後天的培養和先天的遺傳哪個更重要。由於林總看起來哪個小孩都沒管過,這個問題也可以變成,社會層面的期待對於人格的雕塑有多重要。

算是個好老板了,至少沒推她去擋酒,當然,或許也是因為Irina不需要她來喝,便已經被搞定,金曼曼不願進企業做事,就是因為這點,長得好看的女員工太容易被當成商業飯局上的工具人。大家都喝,連老板都喝成孫子,憑什麽你不喝?

世上不靠喝酒能做成的生意大概還是太少了一點,或者說,凡是不用靠酒談的生意,都對其他的素質有更高的要求,酒不是必需品,但是很多人都喜愛的捷徑,林陽可以用它來彌補自家企業並不特殊的競爭力。

“紅燒羊肉,不是我在N市吃到的味道。”

他說話時還閉著眼,冰水從額角滑下,好像汗珠,潤濕唇瓣,嘴裏傳出一股濃烈的薄荷香——看來吐完後是吃喉糖了,金曼曼有時覺得林陽的風度有些在學荀嘉明,但他在酒後對這些細節的注意又顯得很精致。(荀嘉明也有需要喝酒的時候嗎?有嗎)

“啊?”金曼曼反應了一下,才明白林陽是在聊天。“嗯,的確不是,我要求減糖減鹽,用低鹽醬油做紅燒。你吃著會覺得太淡的。”

林陽‘嗯?’了一聲,似乎是在表達疑問,聲音從喉嚨裏送出來,有點慵懶,“為什麽?”

“因為朱總有糖尿病,而且在國外多年,我猜他肯定是有在控制飲食,糖尿病不能吃太多油鹽的。有控制飲食習慣的人,會覺得一般餐館的菜太鹹。為了預防這個可能性,我特意叫老板做得淡一些,多放香料——後來開餐後,我看了下朱總的飲食,他的確在吃口味較淡的幾道菜,所以就沒請廚房再放點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