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寫書(第2/3頁)

無爭山莊被稱為“武林第一世家”,就算他的父親不會武功,山莊也因為昔日的名聲,在武林中站穩腳跟,誰也不敢招惹。

身為無爭山莊少主的原隨雲,便是唯一的繼承人,他生來就是尊貴的世家公子,本該擁有世上最好的一切,卻因為三歲時的一場大病,雙目失明,成了一個可憐的瞎子。

寫書的肯定是武林中人,就算不是沖著他來的,也是在故意譏諷他!

原隨雲壓下憤怒,繼續讀下去。

現在還不能毀掉這本書,至少要弄清楚,作者是恰巧選擇了“蝙蝠公子”作為書名,還是真的知道些什麽。

書裏的華小公子很快長大,他生性要強,不想被年邁的父親照顧,執意從府上搬了出來。

就在這個時候,他遇到了一個奇怪的人。

那是一個全身黑漆漆的男人,他得了一種怪病,暴露在陽光底下皮膚就會潰爛,必須服用鮮血才能維持生命。

華小公子天真爛漫,很同情他的遭遇,收留他在自己家居住。

兩個人互相照顧,對彼此越發了解,逐漸有了好感。

平靜地生活卻沒有持續多久,黑衣人突然發病,失去了理智,襲擊了華小公子。

他咬住華小公子的脖子,狠狠地吸他的血。華小公子意識渙散,身體逐漸變得冰冷,奇怪的是,他竟然心中升起一股難以言喻的愉悅。

黑衣人吸夠了血,恢復清醒,對自己的所作所為十分愧疚,華小公子原諒了他,但是一直無法忘記被吸血的感覺。

他不知道的是,黑衣人也心心念念著華小公子的血液,兩個人都為彼此動了心,終於在一個漆黑的夜晚,兩人互相設計之下,順理成章地在一起了。

原隨雲剛開始還很懵懂,直到看到詳細露骨的香艷描寫,他才猛然明白發生了什麽。

他讀過很多書,所有的書都是被人精挑細選後才送過來的。

沒有人敢往他面前送這些不堪入目的東西。

原隨雲的對男女之事很了解,卻從來不知道,男人和男人竟然也可以做到這種地步!

他的臉色驟然變得通紅,那股恨意盤旋在他的心頭,令他呼吸都變得沉重。

殺了他!

膽敢如此折辱自己,必須殺了他!

他一面羞恥至極,一面卻不得不看下去。

因為黑衣人的真實身份已經露出了端倪,他對華小公子展露真心,很快就會告訴他自己的來歷。

原隨雲被迫又讀了幾千字的無關劇情,不得不說,作者的文采真的很爛,翻來覆去就那幾句話,完全看不到二人間的情意,好像是為了湊足字數惡心他,故意這樣寫的。

故事臨近末尾,華小公子帶著黑衣人離開了遺忘山谷,坐船去了一個叫做“虎斑灣”的海島。

華小公子雙目失明,黑衣人畏懼陽光,且能在黑暗中夜視,他們不需要光線,海島內也漆黑一片。

虎斑灣才是他們真正的世外桃源,二人再不必畏懼世俗眼光,以男人的身份,光明正大地在一起了。

華小公子和那位畏光吸血的黑衣人,被偶然來到海島的人稱為“蝙蝠公子”。

原隨雲看完後,心情久久無法平靜。

他的手指摩挲著“蝙蝠公子”這四個字,臉上表情沉凝,向來溫柔含笑的雙目冷得像塊冰。

蝙蝠公子的故事,依然跟他對得上。

他無法忍受失明的痛苦,在海上建造了一處蝙蝠島,平時都交給丁楓來打理。

島上匯聚了各大勢力的財富、消息情報、武器、武功秘籍等東西。凡是江湖上有的,都可以在蝙蝠島出現。那裏漆黑一片,沒有半點光線,唯有原隨雲可以行走自如。

原隨雲還抓了一大批女人。

他挖掉了那些女人的眼睛,讓她們像自己一樣,永遠的生活在黑暗中。

如果所有的人都沒了眼睛,原隨雲便是真正的佼佼者,不必再被他人同情惋惜。

讀完之後,他捧起手上的書,又翻了兩遍。

這本書裏的華小公子溫柔善良,黑衣人嗜血可怖,二人沒有任何相像的地方。

原隨雲卻覺得,這兩個人似乎代表著一個人的兩方面。

華小公子是無爭山莊的溫文爾雅的少主,黑衣人是躲藏在蝙蝠島裏見不得光的蝙蝠公子。

想通這一點後,原隨雲豁然開朗,憤怒感也消散許多。

他帶著別樣的心情,重新翻看前面,閱讀到二人膩在一起的部分,依然會感到面紅耳赤。

他平復下心情,喚來丁楓。

丁楓看著他泛紅的面頰,還有不似往日淩厲的眼眸,畏懼地低下頭,不敢注視他。

原隨雲不清楚自己的變化,溫聲說道:“近日你多留意一下島上的客人,若是發現形跡可疑的,不必留情,直接殺了就是。”

“是,公子。”

“還有這本書……”原隨雲略微眯了眯那雙充斥著寂寞的眼睛,“查一查還有什麽地方在販賣,務必要找出寫書的人,抓捕到之後,直接將他帶到我面前,我要親自見一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