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 背鍋(第2/3頁)

“第三,關於我跟我妹妹的事,雖然我不確定,但其實還有另一種可能你們應該也確定我以前早就知道自己身世,確定不是林家的孩子,跟我妹妹就沒有血脈關系,如果兩人朝夕相處,是否有可能產生感情?那個黃城不是說了嗎,在此之前我爸媽忽然急著要搬離這裏,甚至願意放棄包子店,你們沒提起,那麽應該也沒查到他們有什麽仇家或者大麻煩,就是無緣無故要離開,我在想是否因為我跟我妹妹產生了戀情,他們難以接受,或者怕我們在當地被人詬病,這才想帶我們搬家,到外地重新開始,我覺得我爸媽對我很好,因為我身上有MP3,衣服鞋子雖然不貴,但也算幹凈整齊,甚至連我的頭發都有定期理發,這都說明了很多事。”

“目前看來,我沒有動機,甚至大概率也是受害者,至於我跟我妹妹發生關系,這肯定是錯誤的,但需要確切的證據證明非她主觀意願,是我無恥了她,這需要你們進一步核實,如果證據確鑿,我認,也願意接受法律制裁。當然,你們提到她身上有傷,懷疑是我造成的是嗎?那我問你,那是否屬於掙紮傷,如果是掙紮傷,她又沒有被完全捆綁甚至人還清醒存活的情況下,是否會反抗,是否會在我身上造成對應的掙紮傷,從我那天進醫院開始,我的醫檢報告就在醫院跟你們手裏,請問我身上除了那天被拖行的剮蹭傷跟後腦勺的傷,還有其他傷勢嗎?”

“另外,我得提醒你們,如果在我家一樓地上檢驗到的血跡是屬於我爸媽的,那麽他們的屍體又不屋內或者掩埋在附近,說明被搬運走了,那可是兩個成年人,看照片上我爸媽體重並不輕,那必然需要一輛小車或者一輛大的三輪腳踏車,第一我沒駕照,第二你們也沒找到與我關聯的腳踏車,或者說,這輛腳踏車如果我林家原本就沒有,那就是別人家的,我以前應該沒錢,買不了這樣的腳踏車,如果是跟別人借的,是否有人來投告確定是我借走了這樣的腳踏車?”

“最後,我的假設是萬一我不是兇手,那麽真兇跟陳三包為什麽把我拉到山上活埋?那是因為他們可以讓林家的兇案現場暴露,畢竟都是血,無法隱藏,洗的話動靜也大,林家在本地也有親友,忽然一夜之間失蹤不合理,難免有遭一日被人發現,所以他們需要讓這個案子自產自銷。只要確定他們三人死了,現場沒有我的血跡,我妹妹身上又有我的J液,加上我失蹤了,那麽案件基本就可以定性了不是嗎,但他們萬萬沒想到我脫逃了。而我父母的屍體之所以要拉走,是因為怕屍檢的時候暴露跟他們有關的信息,所以得另外處理掉。”

自產自銷這個字眼從她嘴裏出來,在場的警察表情都微妙了,但沒吭聲。

或者說,所有人都被震驚住了。

法律援助律師表情有點懵逼:我在哪?我在幹什麽?我是誰?

姜曳知道沒必要跟這些人掰扯那些有的沒的,必須擺事實,講道理就算了,命案哪有道理可講。

她一口氣把這些都說了,都是分析,甚至很多案件細節都不會告訴她,她只能靠單純的分析,先給警方提點方向,也算是警告他們,她並非一點自證的把握都沒有。光憑警方現在的調查線索跟證據,根本不能把她定罪。

其實姜曳這也是實屬無奈,如果警方給力,她就可以把調查主力交給警方來辦,她得完善人設,暫時隱一隱,不能過早暴露。

但這個案子一開始就打了她一個措手不及,亂拳打死老師傅,老師傅還講什麽武德?

姜曳說完後觀察這倆警察反應,兩人既震驚又尷尬,還隱隱有點羞愧跟不安,很快前後離開了。

審訊到此結束。

姜曳跟律師單獨對話,她吩咐對方按照自己上面的思維去做工作,幫她做好法律辯護工作。

“應該不會告你的,目前這個案子的確疑點重重,按你剛剛的分析,警方應該能調查出一些線索來,不說抓到兇手,至少確保你無罪還是能做到的。”

這個律師雖然有點菜,但似乎還挺看好姜曳。

當然看好了,第一次見到能手把手交援助律師怎麽打官司的.....

“你以前真的讀到初中就不讀了?”

“我不清楚,可能吧,但我以前應該喜歡看書,而且這些也不是很難吧。”

律師:“......”

律師走後,姜曳回到羈押室,光著腳坐在長長的冷板凳上,揉了下太陽穴,閉目思考著。

警方這邊使不上力,她也不確定來自某些昏聵人員是否還會破罐子破摔,但當前應該能消停一二,畢竟她跟律師這邊萬一做點什麽,他們也得付出代價。

她怕的是另一件事她是行為受限的,但在外面的兇手是自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