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作證(第3/3頁)

姜曳給出的供詞裏面涉及很多李錚提前準備好的東西,以及為滅口跟嫁禍做的準備,這些都有利於法官判斷李錚行為的主觀性,而非過失...

“我逃了,他一路追殺...”

綜合警方查出的證據,以及證人的作證等等因素,法官最終認為李錚此人思維縝密,涉及到自己是否暴露的事便狡猾殘忍,且從小說中學習並模仿犯罪,滿嘴說為了老婆而殺人,屬於精神失常的應激反應,實則內心殘暴無情,不僅常年家暴妻子,而且不思悔改,為了自己的憤怒跟殺戮欲望,選擇類似的方式去傷害別人,從未念及夫妻感情,更毫無半點人類情感,屬於重大犯罪...

當庭判處死刑。

李錚豁然站起,雙手抓著欄杆,嘴裏喊著:“不,我是被冤枉的,我不服!我不能死,我不能...”

他尖叫著,乍一聽跟影視劇裏反派大太監要被拖下去打死時似的,哪還有之前兇狠的大反派氣場,渾然雞鴨破嗓,狼狽不堪...

李家人好多慘白了表情,但都無言語。

李錚憤怒不已,抓著欄杆朝姜曳怒吼,姜曳竟忽然覺得他有點可憐,於是她朝他豎了個中指。

狗渣男,去死吧,呸!

姜曳目送了李錚不甘且無能咆哮被法警拖出去,正心裏倍兒爽的時候,忽敏銳察覺到有人在盯著她,這目光很奇怪,讓她覺得很不舒服,下意識轉頭看去,只看到席上許多人已經烏泱泱退場,她沒看到人。

錯覺?

為何她有一種被獵人盯上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