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官司(第2/3頁)

除了國內市場,藺征西也在積極開拓海外市場,此前他就聯系上了任天堂遊戲公司的港台兩地代理商,向他們推銷顯卡。

港台地區這幾年經濟發展蓬勃,人們手中有錢,對生活品質要求更高,不會在乎多花幾百元買更好的體驗。

國慶期間,藺征西飛去了香港和台灣,跟這兩個地區的任天堂代理商簽訂了顯卡試用合同。

他打算在港台兩地推銷成功後,再反向朝任天堂的日本總公司推銷,否則像任天堂這樣世界頂級的遊戲公司,怎麽可能看得上來自中國大陸自主研發的顯卡。

任天堂的遊戲機在歐美發達國家異常受歡迎,對歐美玩家來說,產品貴上幾百塊人民幣,對他們來說幾乎沒太多變化。所以只要能跟任天堂成功合作,他們的顯卡就能真正賺錢了。

在台灣簽完合同,藺征西直接飛去了美國,這次他去美國不僅僅是為了尋求合作商,還打算在美國設立一個辦事點,在當地招聘工作人員負責美國業務。

晏旻也沒想過,現在就開始在美國設辦事處了,他以為至少還要再發展幾年時間。

不過藺征西說的也有道理,他們不光要把顯卡賣到美國來,以後也會跟美國有其他方面的合作,趁早部署總是不會錯的,這點成本他們還是花得起的。

藺征西說的其他方面的合作,指的是他們計劃在國內成立一家芯片制造廠。

每次他們研發出新的芯片,大陸都找不到可以生產的芯片廠,得考慮台灣甚至美國的芯片制造廠,成本高不說,也極其不便利。大陸也是時候擁有先進制程的芯片廠了。

當然,目前這還只是個一個想法,中國目前還沒有加入世貿組織,歐美日等國許多先進設備對中國大陸都是禁運的,他們就算建造芯片廠,很有可能也買不到最先進的設備。

當然,落後最先進的一兩代,也不是不可以。

藺征西去美國期間,晏旻和西華信息的專利官司終於開庭了。

這一次,晏旻還是邀請了上次代理訴訟的葉律師,他自己也沒有回避,準備親自出庭舉證。

就在官司開庭的前兩天,《科技日報》上就出現了一則小小的報道,聲稱晏旻和他原來的東家為利益反目,狀起告了他的老東家。

這則報道很短,卻引起了不少人的注意。

前段時間旻西科技推出獨立顯卡,晏旻在科技界也算個不大不小的名人,而且當時科技日報還刊登了他的照片,雖然黑白照片不那麽清晰,但依舊可以看得出來長相眉清目秀、一表人才,因為這張照片,他的知名度更高了。

現在這則報道一出來,立馬引起了人們強烈的關注和興趣。

之前晏旻是被當成歸國留學生的優秀代表進行報道的,滿篇都是贊譽,現在他卻為了金錢跟老東家打起了官司,這人才華是有了,但明顯道德上不過關,是個唯利是圖的人。

晏旻知道,這報道八成是瞿延寧搞的鬼,不然記者怎麽會知道這事?

報道刊登的第二天,《科技日報》原來采訪晏旻的記者找上門來,想要就此事采訪晏旻。

晏旻拒絕了:“我現在不接受采訪,等案子庭審結束之後,你再來采訪我吧。”

記者軟磨硬泡,還是沒得到想要的結果:“那我可以跟進整個庭審嗎?”

晏旻說:“當然,歡迎你來旁聽。”

案子開庭那天,晏旻到了法院,西華信息方面安排了代理律師前來,至於技術代表則叫了趙建平過來,瞿延寧本人沒有出庭。

趙工見到晏旻,頗為尷尬地笑了笑,他是真沒想到,有一天會和晏旻對簿公堂。

晏旻也給他了一個安撫的笑容。

庭審開始,原告晏旻親自宣讀訴訟請求要點和理由,並且親自舉證。

葉律師只起了一點輔助作用。

晏旻給出的證據和理由全都是有據可循,西華的代理律師被辯駁得節節敗退,最後只能向審判長要求降低專利費。

晏旻當然不肯退縮,他對西華信息電腦的價格構成一清二楚,尤其是漢卡的售價他的門兒清,一張漢卡的售價高達3000元,並將數據在法庭上一一呈現,說明自己要求的300元專利費是合理合法的,並不過分。

審判長對雙方當事人進行調停,最後將專利費的單價壓到了260元每張。

雙方達成協議之後,審判長說:“現在雙方再具體約定一下償款方式。”

晏旻說:“審判長,我請求將西華信息公司賠償給我的漢卡專利費盡數捐贈給我原來的工作單位中科院,每年西華信息公司須向我提供轉賬明細。”

他這話一出口,在場的人除了葉律師,幾乎所有人都愣住了,西華信息就是中科院的附屬公司,這等於他還是沒要這筆錢啊,剛才費了那麽多口舌,現在卻又不要,晏旻這到底唱的是哪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