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第4/4頁)

小顏這個人太特別了。

按理說,他會懼怕接觸陌生的人陌生的事,肯定有一顆敏感的心,別人行動一步,他會聯想到接下來的十步。

可他實際表現出來的樣子,卻是冷淡頹唐,情感匱乏到了極致。要是他平時抽煙,可能現在手指上會夾著一根煙,但是不抽,就讓手臂架在欄杆上,任由它燃著,文藝電影都是這樣演的。

當然榮戈知道他不抽煙,他從小到大恐怕就是個乖孩子,愛玩音樂打扮潮流的乖崽。

別人情緒再激烈,都影響不了他半分。

他就好像沉浸在自己的世界裏,只在意自己的想法。

人太多,他社恐,會逃避會手抖——想回到工作室自己好好呆著。

前男友抄襲後爆火了,他不在意——你氣急敗壞說別告我,那就不告吧,一首歌而已,就當分手費吧。

登台唱了被前男友抄襲的歌——沒別的意思就是喜歡。

前任惱羞成怒,找上門來,怎樣說他都不在乎——我和你很熟麽。

顏景明說話只是為了表達他自己,簡明扼要地說每句話,自我沉浸地做每件事,所有時間都為自己而活,不考慮他人感受。

出乎意料的,榮戈站在他的角度,感覺這樣的性格挺不錯的。

和別人比起來,是個異類。

但能隨心所欲地活著呢。

他正這樣想著,不遠處的兩個人影突然晃了晃。

譚佑大概是覺得被顏景明輕視了,動手推搡了下,臉上帶著慍怒,手勁很大,像極了那種因為打人上熱搜的男明星。

顏景明沒有反抗,但往後退了。

然而腳步剛退,他就發現他已經站在了欄杆邊緣的極限。

被譚佑這樣一推,他雙腿踉蹌,腰線往上的身體都彎出了欄杆外,淩亂頭發遮擋的瞳孔微微一縮。

榮戈第一時間做出了反應。

“哇,哪個明星,動手打人了!”

榮戈用大受震撼的語氣喊出了這句話,像八百年沒吃過瓜的吃瓜群眾,簡簡單單幾個字,火力全開。

喊完後,他趁譚佑還慌著,大步走了過去,伸手就拉住了顏景明的手臂,把對方從譚佑身前危險的位置裏拽了出來。

只是顏景明大概真的崴到了腳,一瞬間居然就跟個屍體似的,直挺挺被榮戈拽到了面前。

於是情況就有點脫離掌控了。

榮戈響徹雲霄的一句話,招來了附近後台嘉賓助理和工作人員八卦的圍觀。

他們詫異地睜大眼睛,仿佛下一秒就要脫口而出一句:“你們不要再打啦!”

江辰越剛走到附近,就聽見榮戈這聲“動手打人”。

榮保鏢的呐喊令江總感到仿徨,他加快腳步走到現場,和真正的吃瓜群眾們並排站立。

看見的卻是這一幕——

榮戈抓住了顏景明的手臂。

理論上來說顏景明是個活人,會自己用點力氣,好好站穩,松開榮戈的手。

但現在他崴到了腳,就跟個僵屍一樣往榮戈身上倒。

榮戈只能趕緊伸出另一只手接住,免得顏景明當眾摔了個狗啃泥。

最終呈現出來的畫面就成了:榮戈一手抓住了顏景明的手,另一手虛虛托住了顏景明的腰,顏景明的一只腳在空中一翹,完美的雙人舞結束動作誕生了!

江總輕輕一麻,緩緩問:“你們兩個在跳舞是嗎?”

榮戈:“……”

顏景明:“……”

“別看我們這樣,這是個誤會。”

榮戈想證明自己是清白的,立刻松開了手。

不過這樣好像證明不了他的清白。

他只能快步走到老板身邊,端出吃瓜群眾的表情,表明自己和圍觀的這群人才是同類。

然後他伸手指了指不遠處的譚佑,用眾人能聽見的音量,偷偷摸摸地說:“大明星打人呢,我上去拉架。”

眾所周知。

聲音越小,事情越大。

圍觀群眾的眼神立刻轉回了當事人身上。

作者有話說:

榮戈:證明我愛老板的第一步,和老板一起做背景板

江辰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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