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初見吃飯(第4/7頁)

這會還沒有到晚上,警衛員和裴立戎都還沒有吃飯,打聽了一下路,警衛員就帶著裴立戎去下館子了,沒辦法,估計是知道自己兒子挑剔的性子,來之前裴景中這個司令給了警衛員不少“活動經費”。

留外人在自己家裏住一晚上,程金華覺得也是得和閨女說一聲吧,不然一會萬一她在家裏見到了陌生人嚇著了怎麽辦?

這會兒程金華也有一點的後悔,他剛剛應該先問閨女的意見的。

只不過程荔月她大度得很,不就留下住一晚上嗎?那就住吧,這應該算是日行一善?

而且她剛剛從門縫裏看了門口的那個小哥哥一眼,長得挺好看的,程荔月對於好看的事物一向都很寬容,比如小橘。

小橘這麽好看這麽可愛,這會兒就算它會在自己的床上尿尿,程荔月覺得自己都能原諒它。

隔壁,裴立戎和警衛員去國營飯店吃完飯之後,就跟警衛員商量,讓警衛員他明天買完家具之後就回去,不用在這邊陪著自己了。

裴立戎覺得自己已經可以獨立了,一個人住幾天也沒有事情,並不需要耽誤警衛員在這陪著他,而且也不習慣家裏多出一個不熟悉的人。

警衛員有些為難地道:“這事得問司令,要不一會兒我們去招待所打個電話看看?”

裴立戎點了點頭。

到了招待所,裴立戎就跟他爸裴景中裴司令通上了電話,然後就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電話的另一頭,裴司令揉了揉太陽穴,有些無奈地說道:“你確定可以一個人住?”

“嗯,可以,你讓吳叔叔回去吧,我一個人住就行了,再過幾天二叔二嬸也就回來了。”裴立戎道。

那邊裴司令剛想繼續說話,這邊裴立戎就又平靜地說道:“你忘記了我五歲的時候你出任務把我一個人扔到家裏住了一個星期的事情了?我五歲的時候可以一個人住,現在九歲不行?”

裴司令有些理虧,訥訥道:“上次那不是在部隊裏嗎?我當然是沒有什麽不放心的。”

“我住的地方領居都是二叔以後工作的廠子裏的職工,也沒有什麽不安全的。你要是不同意,等下次打電話給媽的時候,我就要跟媽說上次你誤會楚叔叔以為她在追求我媽……”

“停停停!好了,我同意了,明天讓小吳幫你那邊置辦完家具就回來。”裴司令對自己兒子有些頭疼,都好幾個月的事情,這小子還記得那麽清楚。

誤會媳婦同事在追求媳婦,上去宣誓主權,結果發現人家是為了討論問題,鬧了個烏龍,這事要是給媳婦知道了,自己這一世英名還要不要了?

是以這會兒只能答應兒子的要求。只不過,幾年前在部隊,他能安心扔下兒子去出任務,也是因為部隊有食堂,而且還有警衛員會過去送飯,餓不著兒子。

這會兒老二還沒有在工廠那邊正式入職,臭小子也沒有個吃飯的地方,所以裴司令還是要跟警衛員囑托幾句的。

“你讓小吳接電話。”裴司令道。

裴立戎達到了自己的目的,也就不多說什麽了,把電話給了吳叔叔。

第二天,警衛員小吳在臨走的時候才道:“司令交代,你一個人住可以,但是吃飯得去領居家吃,要不然司令就讓我繼續留在這了。”

裴立戎臉色有些難看,他就知道他爸之前答應的那麽快有古怪,這會兒果然應驗了。

不過他還是點了點頭答應了,不然吳叔叔肯定是嚴格執行他爸的命令,在這陪他一直陪到二叔二嬸他們來。

而裴司令這麽做也是有原因的,他兒子一個人在那邊住,如果不去就為鄰居吃兩天,就只能天天去飯店吃了。

他一個小孩天天去飯店,早晚會引起那些不懷好意的人的注意的。

就算兒子跟著他在部隊操練過,但是比起人高馬大的大人,力量上還會有所遜色的,人家要是想拐個小孩,還是輕而易舉的。

要是媳婦從基地那邊回來,兒子丟了,保管得跟他離婚不成,所以裴司令自然得謹慎一點,不委屈他兒子先去鄰居家湊活幾天了。

因為程金華他們家就住在隔壁,再加上又有昨天在人家那住了一晚上的經歷,所以警衛員小吳率先求助了隔壁,到時候要是隔壁不同意,他再去問問這一層別的鄰居也行。

“那個您好,我想求您一件事。”警衛員小吳十分客氣地說道。

程金華作為當過兵的人,天然對當兵的有好感,直接道:“您說,要是能幫忙的我一定幫。”

“事情是這樣的,我今天下午就要走了,之後可不可以讓小裴到您家吃幾天飯,幾天就行,到時候他二叔二嬸就來了。”

只是吃幾天飯而已,程金華還不至於不答應,只不過他怎麽聽著這段話信息量有些大呢?之後這幾天難道就這一個孩子在這住了?而且怎麽會是二叔二嬸?難道不應該是爸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