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上幼兒園

程荔月要上幼兒園是全家的大事,一家人都出動了起來。

夫妻倆平時就最愛給閨女買衣裳,自己的衣服無所謂,反正上班就穿工裝就成了,工裝又耐臟又耐磨,一身衣服穿幾年都沒問題。

家裏每年領到的布票,全都給閨女做成衣裳了,就這還不夠呢,畢竟他們家人口少,每年按照人頭領到是布票頂多夠閨女做一件衣裳的,這對於夫妻倆來說怎麽夠呢?

小孩子正是長身體的時候,一天一個樣,長的可快了,一眨眼上一年的衣服就不能穿了。

這年頭大多數孩子都是穿家裏舊衣服改小的衣服,但黃從雲和程金華可不願意讓閨女穿舊的。

他們拿著戒指裏的物資換了不少布票來,一季少說也要給閨女至少做兩套新衣服換著穿。

這會兒馬上到九月,夏天已經過了一半了,夫妻倆單是小裙子,就已經給閨女做了三條了。

每次看著閨女被打扮地漂漂亮亮的,夫妻倆心裏別提多美了。

而這會兒,夫妻倆更是想著新學期新氣象,這肯定是要買一身新衣服的,還要配一雙新鞋子,穿得漂漂亮亮地去幼兒園,到時候自家閨女保管是幼兒園裏最受歡迎的小姑娘。

到了幼兒園那邊肯定不能像在家一樣隨時喝水,幼兒園裏喝水的搪瓷缸都是所有小孩子一起用的,夫妻倆很清楚自家閨女是有一些小潔癖的,肯定不肯用人家喝過。

因為這個,夫妻倆還特意去百貨大樓給閨女買了一個軍用水壺,上面還有挎帶,到時候閨女直接可以把水壺掛在身上帶到幼兒園去。

又想著閨女可能不愛這水壺的顏色,程金華還特意用小花布給水壺縫了一個保護套,這麽一來,原本看起來冷冰冰的軍用水壺,一下子就看起來可愛許多,閨女肯定喜歡。

話說程金華縫紉的手藝比起閨女剛出生的時候要進步了一大截,剛出生的時候給閨女縫的小床罩醜醜的,實在沒有多少美感,而現在,縫起一個水壺保護套,那簡直是小菜一碟,縫完外面連線腳都看不出。

程金華縫紉手藝雖然還比不上黃姥姥,但是卻已經可圈可點,早就超過了一直有些手笨只會簡單地縫個扣子的黃從雲了。

而織毛衣織圍巾織手套織襪子這些技能程金華也早就解鎖了,一到入秋天變冷,晚上在家裏沒事的時候,程金華就坐在那給閨女織各種東西。

直到現在,外面的領居還有認識的人都還以為程家閨女那毛衣圍巾都是黃從雲織的呢,還誇黃從雲織的好呢,每次不管是黃從雲還是程金華去買毛線,旁人見了第一反應就是這是黃從雲又要給家裏閨女織東西了。

對此夫妻倆也沒有解釋,就是讓外面的人誤會著吧,不然等知道了真正織的人是程金華這個大老爺們,他們家鐵定得成了整棟樓的議論話題。

對於程金華來說,這家裏肯定是得有一個會縫補的,媳婦手藝不成,自然就得他上了。

一個大男人削縫補衣服,對他來說根本算不上什麽丟臉是事。之前能幹出結紮是事情,就可以看出他不是一般是男人了。

說實話,天冷的時候看著閨女身上穿得手上戴的都是自己織的,別提多有成就感了,看著閨女被自己打扮地漂漂亮亮的模樣,老父親的心都要化了,就更加奔向了親手打扮閨女的不歸路了。

有人說男人縫衣服就是娘娘腔,但是程金華只覺得那是歪理,這不就是一門手藝嗎?難道還真的分男女了?他一個上過戰場沾過血的漢子,難道還真的縫個東西就成了娘娘腔了?這不是扯犢子嗎?

這會兒要不是程金華還沒有跟嶽母學會做衣服,他都恨不得每年閨女身上穿著的衣服都是他做的呢,那樣想怎麽給閨女打扮就怎麽打扮了。

而黃從雲呢,則是給閨女買了一雙黑色小皮鞋,真牛皮做的,一雙鞋子十五塊,花了黃從雲半個月工資,但是看著閨女穿著,黃從雲絲毫沒有舍不得的。

黃姥姥則是給寶貝外孫女縫了一個小書包,上面繡著程荔月的名字,還繡了她的生肖,一只很可愛萌版小老鼠。

黃姥姥的手藝是沒話說的,書包做的不比百貨大樓的差。

雖然這會兒流行給小孩子買軍綠色挎包當書包上學,但是黃姥姥覺得那顏色太沉悶了,一點都不適合寶貝外孫女,這才親手給縫了一個漂漂亮亮適合小姑娘背的小書包。

程金華本來打算書包自己給閨女縫的,但是沒想到被嶽母搶先了,最後只得作罷。

黃從芬這個當大姨的,送了厚厚一摞本子,別說根本不寫什麽字的幼兒園了,就是用到小學都用不完。

忘記說了去,大姐黃從芬以前的工作是印刷廠的,廠子現在早已經復工了。

在三年困難時期的時候黃從芬被分去種菜,那個時候雖然辛苦一點,但是比起那些返鄉支援農業的職工到底是好一點的。